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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超派鐵拳!男見情侶吵架苦勸被譙三字經 怒揮拳把人打死了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2月11日06:01 • 戴志揚

一名曾姓男子在住處前看到一對男女在路上吵架,原本好心上前勸架,未料被對方男子罵三字經,曾男一怒下連續出拳狂歐對方,導致頭部撞擊地面後昏迷癱瘓,約1年10個月後不幸死亡。法院認為曾男行為和柯男死亡有因果關係,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1月。

判決書指出,曾男於民國110年5月21日晚上10時6分許,在住處前目睹柯男與王姓女子發生拉扯,其上前阻攔,引起柯男不悅,2人互罵,其因此心生不滿,基於傷害犯意,以右手往對方頭部揮擊,致被害人倒地不起,頭部撞擊地面,受有頭部外傷合併創傷性腦出血之傷害,經送醫後持續癱瘓、長期臥床,於112年3月23日死亡。

台北一名曾姓男子看到一對男女在路上吵架,好心上前勸阻卻被罵三字經,氣得出拳攻擊柯姓男子,導致對方頭部撞擊地面,受有頭部外傷合併創傷性腦出血傷害,送醫後癱瘓臥床,約1年10個月後死亡。二審法官認定曾男涉傷害致人於死罪,判有期徒刑7年1月。

根據判決書,曾男於民國110年5月21日晚上10時6分許,在住處前目睹柯姓男子與王姓女子發生拉扯口角,他見狀上前阻攔,當場引起柯男不爽痛罵他他三字經,2人當場互罵,曾男一氣之下,以右手往對方頭部連續重擊,導致柯南倒地撞傷頭部顱內出血,經送醫後持續癱瘓、長期臥床,於112年3月23日死亡。

曾男辯稱,只認傷害罪。因為他一直用手去騷擾王女,所以禮貌性的問她是否需要協助,但死者不斷罵他三字經,自己希望對方閉嘴才出拳,不知道他的傷勢這麼嚴重,也沒想到事情會變這麼嚴重。

案經法院審酌,曾男揮拳時雖僅具傷害故意,但可預見酒醉被害人如遭重力攻擊而跌倒致頭部撞擊地面,恐造成死亡結果,卻疏未預見,應就被害人死亡結果負責,兼衡被告之素行狀況,及其自陳國中肄業,從事冷氣裝修、保養工作等情狀,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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