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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智光案「郝龍斌怎麼好意思罵柯文哲?」簡舒培:根本五十步笑百步

新頭殼

更新於 04月05日03:15 • 發布於 04月05日03:13 • Newtalk新聞 |張柏源 綜合報導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郝龍斌。 圖:新頭殼資料照片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郝龍斌。 圖:新頭殼資料照片

Newtalk新聞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收受台灣智慧光網(台智光)賄賂,台北市政府昔日與台智光簽訂光纖網路服務合約案也被外界檢視,面對外界質疑,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回應,他雖簽母約,但他沒簽子約,全都是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所簽,且多違反母約。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批評,郝龍斌種下因、柯文哲養肥台智光,根本五十步笑百步。

郝龍斌於2011年與台智光簽下BOT合約,可優先與市府各機關簽訂子約租用網路,柯文哲任內的警察局於2017年則與台智光簽下監視器網路的子約;近期爆出弊案,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台北市長蔣萬安已指示在不影響警局監視器運作的前提下研議終止2017年警察局子約;母約部分,法務局會秉持專業,就事論事、持續檢討,適時適法向蔣萬安報告。

郝市府與台智光簽署光纖網路委外案合約,北市府零出資,由台智光於25年內投入近資金於台北市建置光纖網路設備,市府轄下所有機關需優先租用台智光網路,各機關如有個別需求,可逕行與台智光簽定子約,柯文哲上任台北市長後陸續與台智光簽下子約,其中以2017年警察局監視器網路為最大宗,每年支付的金額從2.56億至4.48億不等。

郝龍斌3日上廣播節目時聲稱,他任內與台智光簽的母約是光纖到府建置案,市府不用出錢,允許台智光營運25年,合約到期所有建設收歸市府,台智光則優先與市府各單位簽約,但保證台北市民的費率不會超過中華電信費率的95%,他沒與台智光簽任何子約。

郝龍斌質疑,柯文哲與台智光簽約費率,超過母約3倍,應說明清楚,若認為合約有問題,當年為何不廢約?不過,簡舒培批評,郝龍斌怎麼好意思罵柯文哲,應自己檢討當時立了合約讓後續市長在和台智光談判的過程處處被刁難,導致蔣萬安也很難調降費率,台智光踩很硬,這件事情兩任市長都有問題。

簡舒培指出,郝龍斌當年簽下母約,促使北市各機關被台智光當盤子,至今仍避談為何簽此約,只是反罵柯文哲,但這並不代表郝龍斌就比較好,郝龍斌是笨、柯文哲是壞,雖然郝龍斌當年簽約可能是「立意良善」,後續卻造成市府各機關被台智光綁架、予取予求,無法選擇更便宜好用的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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