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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錢櫃大火6死案 練台生續境管8月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6月23日20:10 • 林偉信/台北報導
涉及錢櫃KTV大火案的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右),遭法院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涉及錢櫃KTV大火案的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右),遭法院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前年錢櫃KTV大火造成6死、多人輕重傷的慘劇,董事長練台生被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他有逃亡之虞,裁定從今年4月17日起繼續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他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練台生仍有必要境管,23日駁回抗告確定。

錢櫃林森店2020年2月起進行增設電梯工程,當時因疫情衝擊業績,練台生與幹部討論後決定邊施工邊營業,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畫,同年4月26日承包商王聖傑將儀器充電引發火災,由於店內現場消防設備未起作用,造成重大傷亡。

台北地檢署認定練台生、王聖傑和林森店經理翁珮雯等7人涉有疏失,依《刑法》過失致死、違反《消防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5罪起訴,移送台北地院審理。案發後就被限制出境的練台生,為台北地院裁定從今年4月17日起延長境管8個月。

練不服提抗告指稱,他在國內有固定工作和住居所,畢生心血都在台灣,也沒有他國護照,無任何證據顯示他有逃亡之虞。且他在訴訟程序進行中充分配合調查,沒有再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請求撤銷原延長境管裁定。

高院認為,錢櫃大火案被害人數眾多,練台生所犯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且還有被害人迄今未達成和解,已有相當理由可認定有逃亡之虞,這與他在台灣居住、就業、具高度知名度、無外國國籍等無必然關聯。

高院認為,北院裁定認有繼續對限制出境、出海的原因及其必要性並無違誤,練台生說已納保證金100萬元,無限制出境、出海必要,並不可採。昨日駁回抗告,延長境管8個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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