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許沛汶報導
被網友封為「最強奶媽」的27歲網紅謝薇安,在2020年間不斷遭到匿名網友在多個社群平台上以「愛盜圖」、「內心醜陋」、「品德有問題」等字眼攻擊,憤而提告。經檢警調查,發現留言網友均為同一人,根據了解,是一名IG有1.6萬人追蹤的應姓小網美,她用多個帳號到IG、YT、Dcard等平台留言罵謝薇安,最後法官依加重誹謗罪判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謝薇安在2020年7月,不斷被IG帳號「imjean_1003」留言攻擊,包含「我也不想跟愛盜圖自私自利內心黑暗醜陋的腦紅吵」、「活在同溫層的腦紅」、「你的作為太讓人噁心了,不說出來都不行」、「腦紅一位」、「假掰腦紅」、「但他已經不只一次用別人的圖,甚至還改做過」、「你品德很有問題」。同年9月,謝薇安又遭「Hana花醬」在知名綜藝節目的YouTube頻道留言「而且他的版面不時就會偷別人的照片影片來衝自己得關注度和蹤數,實在覺得這樣很沒品」、「她版面時常拿別人的照片影片把面貌裁掉來增自己的人氣,說真得你們怎麼不看看?」。
除此之外,在Dcard上也有一篇以「謝薇安老公」為題的貼文,一名女大學生在底下留言「而且據我所看到的,她時常自己沒照片時都盜用別人的照片影片衝自己的流量」、「原來現在社會當網紅的門檻只要有臉有大奶,人品好不好並不重要,可以拋一邊甚至都能不在乎」、「因為雖然他外表好看,但脾氣和品德操守真的不行」。針對以上種種攻擊,謝薇安決定不忍了,堅持提告。
經檢警調查,IG帳號「imjean_1003」、YouTube帳號「Hana花醬」,以及Dcard的女大生皆出自一名應姓小網紅之手,挨告後僅承認有撰寫相關留言,但否認犯案,辯稱她所撰寫的留言皆為屬實。對此,台北地院則認為,應女的留言沒有任何公益目的或效果,只是空泛的攻擊性言詞,不屬於適當評論,去年底依加重誹謗罪判應女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事後應女不服上訴,並提供謝薇安疑似盜用的照片原圖,強調「我陳述的都是有根據的事實,不是無中生有,也沒有對謝薇安抹黑造謠」。
針對應女出具的證據,高院法官審酌現今社會經常以他人照片作為自身大頭貼、梗圖為由,表示不能因為使用他人照片,就指控對方人格有問題,因此認定應女留言具有誹謗真實惡意。同時,考量應女剛大學畢業,依4個加重誹謗罪各判拘役25天,合併應執行55天,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全案定讞。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0800-200-885 ◆ 「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留言 3
沈銘鋒
所以盜圖可以???唉
2022年06月19日03:01
文化路
真麻煩
2022年06月18日09:13
系統維修中
高院法官審酌現今社會經常以他人照片作為自身大頭貼、梗圖為由,表示不能因為使用他人照片,就指控對方人格有問題,因此認定應女留言具有誹謗真實惡意。
《法官大人英明神武,這種判決令人不解,盜圖都不能說了嗎?智慧財產權是擺飾的玩意兒囉!》
盜圖者都正大光明提告,台灣司法界真是夠了。
2022年06月18日08:24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