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有「台版萬聖節」之稱的鹿港頂番婆鬧元宵活動,在地人吳聖芬指出,這是起源阿祖吳溪經營的「吳復成商店」而來,如今老商號與三合院面臨拆除危機,吳家子孫希望能夠透文資保存法取得暫定古蹟的身份;但文化局長張雀芬強調,吳家無法提供建物所有權人證明,建物也已翻修過,文資委員認為不具文資保存價值。
吳聖芬表示,全國唯一的「頂番婆鬧元宵」活動,已經成為鎮公所盛大舉行的活動,去年就吸引千人到訪,無論大小朋友都會在元宵節晚上提燈籠到頂番婆店家,只要說吉祥話就可以獲得禮物,才會被視為「台灣版的萬聖節」。
吳聖芬指出,其實「頂番婆鬧元宵」的由來,這是她的阿祖經營「吳復成商店」,當時送鼓仔燈給熟客,請小朋友元宵節提燈到店裡,只要說「添丁發財,燭仔一對來」,就可以拿到蠟燭,相傳有人拿到蠟燭回家之後就繞著床走,果然就生下兒子,在口耳相傳下,開始有了頂番婆元宵提燈籠的風氣,後來因為燈籠不再點蠟燭,才改成送糖果餅乾等小禮物。
吳聖芬說,正當「頂番婆鬧元宵」擴大辦理之時,「吳復成商店」第一代老商號與百年三合院卻面對拆除危機,吳家古宅不只是「頂番婆鬧元宵」始祖,也是頂番婆聚落開始做水龍頭的第一代,老宅裡頭還有50年前的老機具,百年三合院還有門樓,正身是木造結構與三關六扇門,子孫都希望能夠予以保存,見證頂番婆鬧元宵、水龍頭產業的百年開發史。
由於頂番婆吳家古宅因為土地訴訟,吳家敗訴被要求拆屋還地,希望能透過文資保存法來取得暫定古蹟的身分,對此,張雀芬強調,由於吳家無法提出建物所有權的證明文件,因此,文化局依據文資法第14條規定,由文資委員會勘,因為建物已有翻新過,認定不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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