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釀46死,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定主嫌黃格格 屬間接故意殺人,依兩公約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因 此雖改依殺人罪論處,但仍判無期徒刑。圖為受害家 屬接受媒體聯訪,痛批「殺人者應償命」。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攝 1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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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大火釀46死,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定主嫌黃格格 屬間接故意殺人,依兩公約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因 此雖改依殺人罪論處,但仍判無期徒刑。圖為受害家 屬接受媒體聯訪,痛批「殺人者應償命」。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攝 1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