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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過戶4天才知買到漏水露營車 警察告同袍隱瞞車況敗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10月04日10:17 • 發布於 2022年10月04日07:13

在北部從警的王姓男子向高雄同袍阿勝(化名)以100萬元購買一輛露營車,結果過戶後4天遇到暴雨,雨水滲入露營車內,王男才知道買到漏水車,王男質疑阿勝刻意隱瞞車況,提告要求阿勝賠償他65萬元修車費,連同精神損失共索賠75萬餘元,但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王男無法舉證購車前露營車就有瑕疵,判他敗訴。

判決指出,王男去男1月28日在臉書搜尋,看到阿勝求售小貨車改裝的露營車,隔月王男從台北南下高雄看車,在保警總隊汽車隊服務的王男,還把內、外檢視一遍,還專程在車上睡一晚,王男認為阿勝是警察同仁,對方也提供資產供擔保,最後確認車況無虞後,3月3日匯款1萬元訂金,隔天繳清尾款99萬元,並完成過戶。

沒想到開回台北後,3月7日正巧碰到暴雨,雨水竟滲入露營車內,王男發現買到漏水車,致電給負責改裝的車廠,才知道車頂曾因撞擊造成結構毀損,除非翻新才可能不漏水。王男質疑阿勝刻意隱藏車況,明知道車子有問題還出售,提告要求阿勝賠償修車費65萬6250元,另要求10萬元精神損失。

但阿勝否認隱瞞車況,稱王男看車時,有試車、拍照甚至鑽到車底檢查,如果車頂有撞擊過,他檢查時應該就可以發現,且漏水距離交車已經過了4天,不應該算重大瑕疵,全新車廂僅70萬元,王男卻索賠65萬餘元,非常不合理,不願賠償王男損失。

雄院法官審理時發現,王男交車後開車經台東、花蓮、宜蘭返回台北,歷經4日長途駕駛,使用狀況不明。雖然王男提出對話錄音,稱該輛車側邊帳變形,但錄音譯文男子無法證明是誰,側邊帳變形是否造成車廂漏水,並無法從對話紀錄得知。

法官也另傳改裝車廠徐姓負責人作證,徐男稱,側邊帳變形裂掉,和車體漏水沒有關聯,王男曾將車子開來給他們查看漏水原因,但車子不比房子,到處跑遇到坑洞一定會有碰撞、扭轉有扭曲的問題,所以很難辨別原因。

法官認為,王男無法舉證車輛漏水是在交車前發生,綜合相關事證後,判王男敗訴,阿勝免賠修復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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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男子買到漏水露營車,對原車主求償,但無法舉證車輛瑕疵是購車前發現,法官判他敗訴,圖為露營車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王姓男子買到漏水露營車,對原車主求償,但無法舉證車輛瑕疵是購車前發現,法官判他敗訴,圖為露營車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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