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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打了16年官司!潛水教練控骨科名醫害肢障 逆轉免賠確定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3年10月25日09:20 • 發布於 2023年10月25日09:21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宮姓潛水教練控訴知名骨科醫替他動手術卻害肢障,全案纏訟16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宮姓潛水教練控訴知名骨科醫替他動手術卻害肢障,全案纏訟16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宮姓潛水教練控訴知名骨科醫替他動手術卻害肢障,全案纏訟16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宮姓潛水教練控訴,16年前因為膝蓋不適,向中山醫院知名骨科名醫韓偉求診,經過開刀,卻使得他左髕骨肌鍵斷裂,左膝蓋僵硬,成輕度肢體殘障,向中山醫院及韓偉求償共1122萬元。一審法官判中山醫院及醫師免賠,二審改判賠361萬,但更一審、更二審逆轉改判免賠。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根據判決,宮男指控,2007年間,他因為膝蓋問題,先是到韓男的復健中心復健3個多月,韓男建議他可以做小手術治療脂肪墊攣縮的問題。因此同年5月、8月間接受診斷後於9月間由韓男執刀進行手術。但術後宮男得知,進行的是「膕繩肌腱移植」,認為韓男並未告知,且手術使得他左髕骨肌鍵斷裂,左膝關節也有僵硬的狀況,被判定為輕度肢體殘障,對韓男及中山醫院提告連帶求償1122萬餘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韓男免賠,二審高等法院改判中山醫院、韓男需連帶賠償共361萬元。高等法院更一審又認為,經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定宮男所受的傷,並非手術造成,相關處置也符合醫療常規,手術前韓男也盡告知義務,因此再次逆轉判決免賠,更二審維持原判。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纏訟至今16年,判決免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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