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聯華食品彰化廠今天發生大火,有家屬質疑工廠逃生設備是否符合規定,經彰化縣政府的清查後發現,該廠去年有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但沒有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將依建築法開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縣府建設處表示,依照建築法第77條規定,聯華食品彰化廠必須每年都要進行公安申報,經查該廠去年未依規定申報,將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開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的裁處書,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建設處強調,建築物的公安申報在防火避難設施檢查項目有安全梯、直通樓梯、屋頂避難平台、防火區劃、內部裝修材料、避難層出入口等等,應該委請營建署認可的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員來辦理檢查簽證,再向當地建管單位申報。
消防局表示,聯華食品彰化廠去年5月間的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合格,去年也取得防火管理合格,並在去年10月進行消安檢修申報,去年11月也有進行消防編組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