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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逆向遭盤查!騎士辱警獲判「無罪」 法官:警違比例原則

TVBS

更新於 2022年04月27日12:39 • 發布於 2022年04月27日12:39 • 郭穎 連裕閔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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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遭盤查,拒絕提供身分資料還辱罵員警,騎士獲判無罪!何姓男子在台北小巨蛋附近,逆向騎車,員警發現要開罰,詢問個資,騎士卻都回不知道、忘記了,員警事後要把他帶回派出所,雙方引爆衝突,男子被依妨害公務法辦,法官審理後認為,員警當時只是要舉發違規,卻把人帶回派出所,違反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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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騎車被攔查,騎士情緒很激動。

員警vs.何姓騎士:「我跟你講,你不要走,我叫車把你帶回去。」

騎士完全不想理會,作勢直接騎車離開,不滿員警攔住去路,大聲咆哮。

何姓騎士vs.員警:「你要舉發就舉發,我會再跟你報,XXX。」

明明違規在先卻不配合,還爆粗口,甚至發生肢體衝突,最後被依妨害公務送辦,判決結果出爐騎士無罪。

事發在台北小巨蛋附近巷弄,員警攔下騎士,要求出示證件他聲稱沒有帶,要他報身分證字號也不肯配合,機車是誰的也回答不知道,反而要求說明為何需要盤查身分,員警決定先把人帶回派出所,結果爆發衝突。

事後騎士在法庭上供稱逆向的不是他,法官審理認為騎士當下,要求警察說明查驗身分的法律依據,員警以身體阻擋,騎士才會辱罵員警並且反抗,加上警方查身分前,只有看見騎士逆向行駛,沒有懷疑他涉及刑事犯罪或遭通緝,交通違規可以依車牌舉發,把人帶回派出所違反比例原則。

律師葉恕宏(非本案律師):「(法官認為)並沒有很明白地,向被告表示他有任何的犯罪行為,或者懷疑他是通緝犯,那這部分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的相關規定,法院認為這個部分,就不構成妨害公務,或者是侮辱公務員的犯罪行為。」

法界人士認為,員警盤查時只有以逆向行駛為由,要求提供身分資料,沒有明白表示有其他犯罪行為,可能是騎士獲判無罪的原因,而檢察官也考慮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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