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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寶林茶室公布退款條件 明起受理!「這9天」吃過就可辦理

太報

更新於 03月30日13:44 • 發布於 03月30日10:07 • 即時中心
寶林茶室信義遠百A13店爆發食物中毒事件,目前已遭勒令停業。廖瑞祥攝
寶林茶室信義遠百A13店爆發食物中毒事件,目前已遭勒令停業。廖瑞祥攝

衛福部疾管署今天(30日)公布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最近狀況,新增4人,目前共計25名個案。隨著這起食安風暴延燒,信義遠百、大食代廣場今下午也宣布,凡是在3月17日至3月25日至寶林茶室信義店用餐的顧客,明天(31日)起可以辦理退款,且將以現金全額退款。

遠百及大食代公司公布寶林茶室信義店退費方式如下:

退款開始日期

113年3月31日起。

退款方式

凡113年3月17日至113年3月25日曾至「寶林茶室信義店」用餐之顧客,於百貨營業時間憑該日消費「發票證明 (載具銷貨明細等)」及「身分證件」,即可至遠百信義A13一樓服務台,由專人引導至B3食代館美食廣場辦理退費。

退款後將不收回發票,僅做為確認消費事實之退款證明。且無論該次消費是使用現金、信用卡或是如Line Pay等第三方支付,都將以現金方式退款全額該筆消費金額。

服務專線

(02)7750-0888 轉9 (02)2722-2586 轉9

服務時間

周日至周四 11:00~21:30 周五至周六 11: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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