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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撿到同事悠遊卡買105元早餐!他遭罰1萬 近百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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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徐姓男子在停車場撿到同事的悠遊卡,隔天拿到超商感應支付買了105元的咖啡和早餐,結果因此觸法,檢方要他向公庫支付1萬元處分金,幾乎是100倍的代價,換來緩起訴處分。

三立新聞網影音

更新於 17小時前 • 發布於 1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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