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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假增資真詐財 科技公司負責人判10年定讞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7月04日03:48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4日電)科技公司負責人郭姓男子涉嫌假交易、美化財報,並假增資詐賣股票4000餘萬元。台灣高等法院判處郭男10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郭男日前因未到案發監已遭通緝。

判決指出,郭男等人於民國101年11月間,由不知情的女友等人充當增資股東,再向友人短期借款新台幣5000萬元作為增資股款,對外營造出預計上市上櫃等假象,詐賣股票共得1億5740萬1000元,郭男自盤商處獲取犯罪所得736萬元。

另外,郭男等人明知公司資本不實、營運不善,於103年至105年間陸續召開4次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讓股東誤以為前景看好,詐得股款3473萬餘元。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判處郭男有期徒刑11年6月。台灣高等法院改依詐欺罪判刑郭男2年2月,其餘犯行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判刑10年。

郭男涉詐欺罪部分,因不得上訴最高法院而定讞。台北地檢署日前因郭男未到案執行,發布通緝。郭男涉違證交法等罪部分,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編輯:李亨山)1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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