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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立委收賄案》徐永明判7年4月 時力:深自檢討、概括承受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7月06日04:04 • 發布於 2022年07月06日04:04
時代力量中央黨部今針對前黨主席徐永明判決做出聲明。(記者楊丞彧攝)
時代力量中央黨部今針對前黨主席徐永明判決做出聲明。(記者楊丞彧攝)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立法委員集體收賄案,4名前、現任立委被控收受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賄賂,為公司法修法爭議向經濟部官員施壓,另有立委趙正宇涉財產來不明罪;北院審結,今(6)日宣判,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判7年4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時代力量中央黨部今稍早也發聲明,強調對於今日判決結果,時力將持續深自檢討,概括承受所有的政治責任,並以此作為時代力量全體夥伴的警惕。

據報導,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徐永明等4人,涉透過郭克銘等白手套,收受或期約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賄賂,針對公司法修法以及2002年太流增資登記案爭議,以開公聽會、質詢等方式向經濟部官員施壓,要求經濟部撤銷增資登記,以助李恆隆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

徐永明部分,據報導雙方在聯繫溝通獻金的給付方式時喬不攏,李恆隆希望當面交付200萬元給徐永明,但徐永明堅持要透過吳世昌居間收錢,最終尚未喬定,檢調就於2020年7月31日發動搜索約談,未完成交付賄款,檢方起訴、論告認為雙方已達成期約賄賂合意。徐永明言詞辯論時否認犯罪,堅稱自己是被「政治金光黨」詐騙。

時代力量中央黨部今聲明,對於前主席徐永明所涉司法案件今日一審宣判,時力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對於今日判決結果,將持續深自檢討,概括承受所有的政治責任,並以此作為時代力量全體夥伴的警惕。

聲明提到,兩年前,時力全體黨員和支持者共同經歷備受質疑的艱難時刻,但我們不會放棄;謝謝每一位相信時代力量的朋友,因為有您,我們不會懷憂喪志;謝謝每一位鞭策時代力量的朋友,因為有您,我們仍然奮勇向前。我們知道,在爭取信任的過程中,需要無比堅定的意志,更要虛心接納各界對我們的批評與指正。清廉是時代力量堅守的價值,我們深知所乘載的期許與信念,未來亦會繼續堅持,回應社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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