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史上纏訟最久政治案件 促轉會平反「武漢大旅社案」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5月23日10:23 • 發布於 2022年05月23日09:54
行政院促轉會今日公布最新一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認定「武漢大旅社案」楊薰春、林祖簪、游全球、王藹雲、吳亮等人所受之刑事有罪判決,依法應予以撤銷。(記者陳鈺馥攝)
行政院促轉會今日公布最新一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認定「武漢大旅社案」楊薰春、林祖簪、游全球、王藹雲、吳亮等人所受之刑事有罪判決,依法應予以撤銷。(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白色恐怖最曲折離奇的「武漢大旅社」冤案,全案歷經高等法院更九審,直到2006年全案定讞,前後纏訟47年,楊薰春等人仍無法洗刷不白之冤。行政院促轉會今日公布最新一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平復「武漢大旅社案」楊薰春、林祖簪、游全球、王藹雲、吳亮等人之刑事有罪判決,依法予以撤銷。

據了解,武漢大旅社案是台灣知名的白色恐怖冤案,當時全台最豪華的武漢大旅社上吊死了一個旅菲華僑經理之後,1959年,調查局特務就將武漢大旅社相關人等逮捕,利用一具華僑屍體,編造一樁疑雲重重的謀殺案,7個人被關在調查局日夜毒打79天,分別接受強光對眼猛射、逼喝鹽水、夾手指、拳打腳踢等刑求逼供。

該案在調查局介入後,由「自殺」變成「他殺」,包含旅社老闆夫婦、帳房、員工等7人被逮捕入獄,被屈打成招逼迫承認是殺人犯或匪諜;據楊薰春過往敘述,當年她被調查局帶走後,特務一邊打她,一邊要求承認丈夫黃學文殺人,更嗆「上面交代下來,就是要你們承認殺人,不是共產黨也要刑求成共產黨」。

促轉會今日表示,關於武漢大旅社案,黃學文、陳華洲、楊薰春、王藹雲(黃學文之食客)、林祖簪(帳房)、吳亮(工友)、游全球(旅社三樓公寓之管理員)等人於1959年間,因被控殺害武漢大旅社經理姚嘉薦,經台北地院判決有罪。

案經最高法院9度發回高院更審後定讞,最終論處楊薰春幫助殺人,處有期徒刑3年;王藹雲、游全球、林祖簪共同殺人,各處有期徒刑15年;吳亮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7年。黃學文則因追訴權時效完成,經判決免訴確定;陳華洲於高院更三審時過世,經判處不受理,故其二人未受有罪判決。

促轉會指出,本案調查緣起於楊薰春的聲請,經調查後,認定楊薰春、林祖簪、游全球、王藹雲、吳亮等人應予平復司法不法的原因主要有二點。

一、總統蔣中正介入本案之偵查,係為平復僑情,護衛其統治權威;而國家安全局非司法偵查機關,逕予介入本案;調查局等各機關人員,奉總統之命查辦,又呈請總統核示確認案情,則既係利用,亦是出於服從與鞏固統治權威而為;國家刑事追訴與審判權的作用因行政權介入遭受扭曲,侵害被告受公平審判之權,而有違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值得強調的是,該案涉及的並不是鎮壓式的維護威權統治秩序,而是威權統治政權為換取統治地位的政治鞏固,寧可以扭曲國家刑事司法權的行使,以及犧牲人權為代價。

二、本案判決逕採本案被告於調查局所為任意性有疑之自白作為有罪判決的基礎,漠視被告在偵查過程疑似遭到刑求,審判官未調查對被告有利的證據,違反「依證據裁判原則」,侵害公平審判原則。

促轉會提及,黃學文、陳華洲雖未受刑事有罪判決,然而二人仍經法院認定與本案其他被告共謀殺害姚嘉薦,故亦應屬於威權統治時期追訴、審判的刑事案件。本會依促轉條例第6條第1項、第2項規定,以還原並公布司法不法事件之歷史真相方式,平復黃學文、陳華洲所受司法不法。

此外,根據今年5月1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促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完備司法不法範圍之規定,待法案生效施行後,黃學文、陳華洲因本案追訴、審判所受拘束人身自由的裁定或處分,當即依法予以平復。

促轉會表示,綜上對本次平復司法不法的判決說明,該會除將決定書寄送予當事人或家屬,亦將同時發函司法院、國防部、警政署、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法務部等相關機關,辦理前科紀錄的塗銷作業,並副知檔案局辦理必要的加註手續。

行政院促轉會今日公布最新一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平復「武漢大旅社案」楊薰春、林祖簪、游全球、王藹雲、吳亮等人之刑事有罪判決,依法予以撤銷。(促轉會提供)
行政院促轉會今日公布最新一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平復「武漢大旅社案」楊薰春、林祖簪、游全球、王藹雲、吳亮等人之刑事有罪判決,依法予以撤銷。(促轉會提供)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