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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欠同學錢無力還竟殺他 二審法官改判15年

觀傳媒

更新於 2022年01月28日04:13 • 發布於 2022年01月26日04:21

(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2021年3月,台南七股區發生1起凶殺案,35歲男子黃韋勳積欠高中同學李姓男子200多萬元,疑似無力償還,竟持鐵槌、刀攻擊來討債的李男,李男傷重不治,一審法官以殺人罪判處黃嫌17年,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26)日撤銷原審判決,改判15年。

一審判決書指出,死者李男經營燈具製作生意,與被告黃韋勳係高中同學,無固定工作的黃嫌以打零工維生,卻沉迷電玩,屢向李男借錢,李男前後共借給黃嫌200多萬元,但黃嫌一直未償還,因此,李男向黃嫌催討還錢。

黃嫌無力償還,竟李男謊稱阿姨願代為還債,遂於2021年3月3日下午,約李男商討還債事宜,李男偕2名友人前往黃嫌住處,李男自行進入黃宅,黃嫌竟利用李男玩手機疏於注意之際,持榔頭朝李男後腦猛力敲擊,李男抵抗反擊,黃嫌再持水果刀朝李男猛刺至少3刀,造成李男左肺刺傷大量出血、血氣胸,送醫後傷重不治身亡。

李男的2名友人看到李男從屋內跑出後不支倒地,趕緊下車查看,目擊黃嫌持刀在李男後方,黃嫌對李男的友人說,「沒你們的事,你們快走,我也要自我了斷」,隨後黃嫌即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自首,稱「我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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