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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陸配暈船吃不下肉包!攜帶入境遭罰20萬 3原因准許分60期繳清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06日11:43 • 發布於 03月06日11:44

生活中心/賴俊佑報導

嘉義一名陸配暈船吃不下肉包,攜帶入境遭罰20萬,但考量3原因特准分60期繳清。(圖/(嘉義分署提供))
嘉義一名陸配暈船吃不下肉包,攜帶入境遭罰20萬,但考量3原因特准分60期繳清。(圖/(嘉義分署提供))

▲嘉義一名陸配暈船吃不下肉包,攜帶入境遭罰20萬,但考量3原因特准分60期繳清。(圖/(嘉義分署提供))

嘉義市一名69歲王姓陸配,2019年從中國搭船返台,因為一顆暈船吃不下的肉包挨罰20萬,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考量其年邁、不識字且家境清寒,准許分5年60期繳納,終於在今年2月繳清。

據調查,該名中國籍王姓婦人2003年結婚來台、2009年取得身分證,夫妻倆無生育子女,丈夫2016年去世後,王女獨居生活,在菜市場做臨時工;王女2019年3月自中國搭船入境台中港,出發前買了一顆肉包當早餐,因為暈船吃不下,結果被海關查獲攜帶豬肉包未申請檢疫,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現改制為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臺中分署)依法裁罰20萬元,於同年5月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

嘉義分署指出,義務人王女於2019年6月3日在嘉義市政府社工陪同下至分署說明,自述臨時工收入不豐,但表示會去籌錢繳清罰鍰。執行書記官之後前往王女住處現場執行,發現她住在月租 4 千元的平房中生活件條不佳,確實除了一部機車代步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行政執行官體諒王女年邁且不識字又無財產,每日在市場勞力工作維持生活,因此特別准許她分5年60期繳納,義務人王女也確實言而有信,經過5年逐月分期繳納後,於今年2月6日繳清最後款項,20 萬元罰鍰全數清償完畢。

嘉義分署強調,政府強力防堵非洲豬瘟侵入,為全民健康及國內經濟把關。嘉義分署針對相關檢疫裁罰案件持續積極執行,同時呼籲民眾自海外入境時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之物品,以免遭受裁罰並被移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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