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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寶林茶室」責任險過期 薛瑞元:依食安法最高可罰300萬元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3月28日09:21 • 發布於 03月28日06:47
衛福部長薛瑞元今天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並備執詢,朝野立委聚焦「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記者廖振輝攝)
衛福部長薛瑞元今天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並備執詢,朝野立委聚焦「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台北市信義區百貨素食餐廳「寶林茶室」食安疑雲未解,目前已有2例死亡,業者遭查出責任險去年10月就到期,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今(28日)表示,根據食安法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都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違者可處3萬至300萬元,會通知地方主管機關裁罰。

薛瑞元今天上午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並備執詢,朝野立委聚焦「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國民黨立法委員洪孟楷質詢時指出,寶林茶室共有5家分店,衛福部是否了解其他分店狀況,另對業者責任險過期,衛福部是否有相關法規要求。

薛瑞元回應,身體不適者都是在同一家分店吃到「粿條」產品,目前北市5家分店均已停業;至於責任險本來就有要求,根據食安法,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可依食安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薛瑞元說,寶林業者的責任險已過期5個月,到期後沒有續保、也未通知主管機關,將通知地方主管機關,由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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