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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收受賄賂替林杏兒助選 士檢起訴16名里長

太報

更新於 01月31日12:53 • 發布於 01月31日10:49 • 呂志明
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資料照。廖瑞祥攝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在前年九合一大選期間,涉嫌替正在競選台北市議員的同黨參選人林杏兒以「每票1萬元」行賄里長,士林地檢署去年以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蕭景田、林杏兒樁腳曾繁川及9名里長,近日再依法起訴16名收賄里長。檢察官並建請法官考量16人若在審理時坦承犯行,給予緩刑機會。

檢方查出,蕭景田和時任國民黨士林、北投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在前年選前認為林杏兒已經「選情告急」,由曾男規劃拜訪名單後,再委託不知情的志工開著林杏兒前夫的競選車輛,載著兩人到處走訪里長。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為賄選案出庭。資料照。侯柏青攝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為賄選案出庭。資料照。侯柏青攝

兩人分別接觸士林北投區多名里長參選人,蕭景田等人將信封袋及林杏兒的選舉文宣塞給對方,強調是「一點心意」,未料信封裡卻夾藏1萬元至2萬元不等現金,至少有10名里長候選人收下「心意」,只有1名女里長發現後擔心有賄選問題,火速退還款項並錄下「保命錄音檔」、手機對話截圖自保。

士林地檢署在調查告一段落後,就蕭景田、曾繁川及9名涉嫌收受賄賂的里長,以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目前正由法院審理中。

檢察官繼續清查另外涉嫌收賄的16名里長,其中14人坦承有收下這筆錢,但都表示是蕭景田基於私人情誼贊助黨籍里長經費,另外2名里長則否認犯行。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這16名里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收受賄賂罪,依法起訴,同時建請法官考量16人若在審理時坦承犯行,給予緩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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