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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基隆東岸商場所有權敗訴 NET明天提上訴「4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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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爭議未歇,原營運商「主富公司NET」主張擁有商場2到4樓產權,與基隆市政府打官司;但基隆地院一審判決,認為NET無法證明2至4樓是該公司出資興建,因此駁回NET主張。對此,NET今(20)日表示,將在明天提起上訴,並點出4點上訴理由。 針對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23號判決,主富公司(NET)針對本訴(確認東岸停車場2至4樓建物為NET所有),以及反訴(基隆市政府要求NET返還東岸商場門市),「均將於114年2月21日提起上訴」。 主冨委任律師陳義文表示,第一,NET興建行為及出資費用是以所有之主觀意思進行建築,並未與大日公司約定建物將與大日公司進行利益交換或送給大日公司;況且大日公司雖宣稱與NET有涉及租金五千萬元之相關約定,但此部分非僅與建物產權無關,何況NET出資高達2.89億元,豈有可能以區區五千萬元即放棄建物所有權或拱手送給大日公司,基隆地方法院之判斷顯然與經驗法則及民眾日常認知不同。 第二,東岸商場於基隆市府與大日公司第三次營運契約屆至前,NET已就出資興建建物、購置設備等部分均標示產權歸屬告示,並於點交會議聲明權屬之爭議,基隆地院不應無視此部分之事實。 第三,基隆地院判決認為NET無證據證明支付費用興建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但NET早已將2.89億元每一張支付憑證都作為證物送交法院,如法院對於單據有疑義,為何開庭從未提出詢問,卻在判決時突襲認定該部分單據有問題。 第四,基隆市府在評定優先續約權時,未以正當方法評定資格,謝國樑更公開說謊,以大日公司涉及弊案觀感不佳拒絕續約,但謝國樑個人觀感並不是契約可不續約之理由,實際上基隆市府是因為大日公司無法取得NET興建產權而不續約,此市府公文恰好證明基隆市府、大日公司均未取得NET出資興建之產權,因此基隆地院判決並無理由。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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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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