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氣爆公安事件,部分外牆及附掛物有剝落危險,市府都發局於2月13、16、17日,三次函文業者,除配合檢調調查須保存證據外,應立即拆除外牆附掛物,並限2月18日完成清理,市府說,業者今天(18日)下午四時提送相關證明文件,經現勘,外牆防災措施仍有危險及安全疑慮,都發局再罰30萬元罰鍰。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新光三越公司於2月14日起,進行高空拆除作業,並於今日依規檢送專業技師簽證之外牆剝落物結構安全證明書,都發局下午率同結構技師,會同新光三越公司及其委任建築師至現場勘查,現場建物仍有許多外牆剝落附掛物未拆除,仍有公安疑慮,且未能符合安全規定,故都發局依《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91條第1項第2款,重罰30萬元罰鍰,並限期完成改善。
另外,新光三越公司昨日所檢送的建築物外牆整修施工架申請書,目前尚未補正,後續應請新光三越公司儘速補正申請書圖文件並向都發局報備。李正偉強調,建築物使用因涉及公共安全絕不容輕忽,安全不容打折扣,請新光三越公司儘速完成改善作業,以確保市民安全。(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