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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文大等4校短報缺額 遭禁用「吳寶春條款」招生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8小時前 • 發布於 8小時前
教育部放寬大學系所得招收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報考學士、碩士班,被稱為「吳寶春條款」。(資料圖:陳婉玲攝)
教育部放寬大學系所得招收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報考學士、碩士班,被稱為「吳寶春條款」。(資料圖:陳婉玲攝)

教育部近日對中國文化大學、佛光大學、真理大學、大葉大學4所學校,113學年未確實回流名額,作出處分,開罰4校校長新台幣40萬至60萬元,同時扣減4校於114學年度的招生名額;文化、大葉、佛光大學原本獲准辦理「吳寶春條款」,招收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者入學,因出現未回流名額的重大疏失,3校114學年將禁用「吳寶春條款」。真理大學沒有申請核定。

2013年台灣知名麵包師傅吳寶春,欲申請國內EMBA(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因無大學學歷無法報考,被迫負笈海外,促成教育部修正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放寬系所得招收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當事人憑專業表現也能報考學士、碩士班,被稱為「吳寶春條款」。教育部表示,文化、大葉、佛光大學因爆發「未確實回流名額」的重大缺失,造成外界對學校整體招生作業的公正性存有疑義,經糾正在案,114學年不予辦理。

對此,私校工會理事長吳忠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他認為還是應讓學校辦理吳寶春條款,但人選資格改由教育部核備,適用條件者交學者專家開會判斷,必須讓有心學習者有機會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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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陳麗華&林燦榮
    正確無誤睿智犀利抉擇
    5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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