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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男不服攔查嗆警"機X" 侮辱公務員罰3萬二審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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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中心/鄭博暉、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因為騎車時未扣安全帽帶,被警員攔停,過程中他竟出言辱罵警員,反而當場被逮捕,一審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罰金3萬元。不過上訴二審,法官認為被告只是出於一時情緒反應的言語辱罵,不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因此裁定撤銷原判決,改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一男子,因為安全帽帶沒扣好,被員警攔查下來,一時激憤口出惡語!(圖/民視新聞) 男子因為安全帽帶沒扣好,被員警攔查下來,一時激憤口出惡語。 這下子警方也不客氣了,當場依妨礙公務罪嫌,要將他逮捕,這讓男子也慌亂不已。 事後檢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一審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罰金3萬元。被告上訴二審,結局逆轉,獲判無罪。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劉怡孜強調:「被告出於一時情緒反應之言語,不至因此妨害後續公務之執行,尚難認為其行為,已足以影響員警執行公務。」 二審法官認為,被告情緒反應不至於妨害公務,判處無罪!(圖/民視新聞) 對此警方強調,尊重判決結果,不過堅決捍衛,員警執法尊嚴的立場。 台南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副所長江昀龍表示:「本分局對員警執行依法行政過程,絕對予以支持並尊重法院的判決。」 民眾認為:「做好就是自己的習慣問題,如果把它扣好就沒有這個問題,也是為了安全。」 法官認為被告是出於一時情緒反應,也沒有妨害到後續的公務執行。裁定撤銷原判決,改判被告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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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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