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鶯歌一名陳姓女子向警方報案說,帳戶遭他人盜領4筆錢,將近9萬塊,不過警方調查後發現有異狀,領錢的人根本是陳姓女子本人,而且他將領出的錢都拿去繳卡費。事後女子也被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被法院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這名女子頭戴鴨舌帽,在提款機前面站了許久,事後他疑似發現自己的帳戶有異常,便匆忙跑到對面警局報案。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10月,新北市鶯歌區這名陳姓女子向警方報案表示,他到銀行刷存摺,發現有4筆不明的提款紀錄,疑似遭人盜領將近9萬元,不過警方調查後卻發現事有蹊俏,員警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原來這名女子在自導自演,這些錢全都是他自己領出來的,根本沒有被人盜領他的錢,而且陳姓女子甚至將帳戶裡的錢拿去繳卡費,事後新北地方法院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判處陳姓女子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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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