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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立院三讀 危險公寓大廈限期成立管理組織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2022年04月27日02:08 • 發布於 2022年04月26日08:25 • 林詠青採訪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指出,這次修法是為了改善城中城大火案引發的公安問題,樂見行政院在事發5個月內就提出修正案、立院2個月內三讀通過。(資料照/邱臣遠臉書)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指出,這次修法是為了改善城中城大火案引發的公安問題,樂見行政院在事發5個月內就提出修正案、立院2個月內三讀通過。(資料照/邱臣遠臉書)

高雄城中城大火案燒出老舊建物公安問題,立法院院會今天(26日)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危險公寓大廈將一律限期成立管理組織,若逾期未成立,每戶最高可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26日在立院院會三讀通過,民眾黨立委邱臣遠發言指出,這次修法是為了改善城中城大火案引發的公安問題,樂見行政院在事發5個月內就提出修正案、立院2個月內三讀通過。

邱臣遠指出,這次修法主要目的是要求危險公寓大廈須限期成立管理組織,逾期未成立可按次裁罰,希望各地方政府能夠徹底解決老舊公寓無人管理所引發的公安問題。邱臣遠說:『(原音)逾期仍未成立管理組織,並辦理報備的危險公寓大廈,按每一專有部分進行裁罰,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期望這次修法後,各地方政府可以徹底解決老舊公寓大廈社區無人管理,而引發的公共安全危機問題。』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則強調「徒法不能以自行」,強制成立管委會應該要有配套輔導獎勵措施,例如補助地方政府業務經費,並對積極配合成立管委會的公寓大廈給予獎勵等。他也期許地方政府做好橫向聯繫、強化稽查,以維護民眾居住安全。

內政部長徐國勇在法案三讀通過後,也對朝野黨團的支持表達感謝。徐國勇強調,中央已匡列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成立管理組織的輔導工作,也會授權地方政府可在必要時指定管理負責人,以強化公寓大廈的安全維護及管理。內政部也補充說明,中央已在「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分4年匡列8,000萬元經費,用以補助地方政府輔導成立管理組織。本修正條例將於總統公布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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