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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游毓蘭出示警大回文 證實侯友宜學士直攻博士符合規定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10月04日12:54 • 發布於 2022年10月04日12:54
立法委員游毓蘭在臉書PO出警大回文,證實侯友宜博士報考資格合乎規定。(圖擷取自游毓蘭臉書)
立法委員游毓蘭在臉書PO出警大回文,證實侯友宜博士報考資格合乎規定。(圖擷取自游毓蘭臉書)

〔記者周湘芸/新北報導〕新北市長侯友宜陷博士學位爭議,中央警察大學先前強調未發聲明替侯友宜背書,立法委員游毓蘭今在臉書PO出警大回文,證實侯友宜博士報考資格合乎規定。針對校長陳檡文被抨擊的「聲明」事件,陳也自承過去多在刑事單位任職,注重證據法則,對於教育行政及相關法規程序尚未熟悉。

不過,林佳龍陣營日前提出四大質疑,無關學士直攻博士是否合乎規定。這四大質疑為:第一,侯友宜直接報考警大博士,需要提出等同碩士論文的著作,底是哪一本?書名是甚麼?第二,侯友宜是如何取得性侵殺人犯偵訊筆錄、鑑定書、刑事報告書?第三,如何申請到讓獄方協助,集合所有性侵殺人犯統一集合到心理測驗室,針對論文題目逐條解說,還要求不得空白,填寫問卷?第四,如何調閱40幾個性侵殺人犯完整卷宗,並據此進行分析研究?

游毓蘭發文指出,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林佳龍質疑侯友宜學士跳考博士及4年即得到博士學位問題,後來引發警大聲稱未發「聲明」,有無「瑜亮情節,同學互捅」的八卦劇情。身為侯友宜、陳檡文的同學,也曾經當過警大發言人,特別發文請警察大學說明。

游毓蘭PO出警大回文內容指出,侯友宜於1999年報考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班資格,招生委員會根據當時的相關規定,法律授權組成審查委員認定同等學力部分,認符合當年招生簡章報考博士班入學資格規定,而入學甄試口試的委員7位有大法官、教育部次長、外校的專家學者組成,極為嚴謹慎重。

回文表示,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生修業年限為3至7年,經查侯友宜博士班修業時間為5年,符合相關規定…另經查侯友宜論文研究、指導教授與審查委員組成,均符合當時規定,並無違反程序或學術倫理之處。

游毓蘭指出,早在1972年大學法修正時,即有學士得逕行攻讀博士的規定,無論是警大,或前身中央警官學校,向來鼓勵實務與警政學術研究結合;因此1999年犯罪防治所博士班時的招生簡章規定「從事法務警政…相關工作公務員年資累計滿10年」,當時已有18年從警經驗的侯友宜當然可攻讀博士。

另外,她也說,針對外界質疑陳檡文把單純的招生辦學訊息摻進過多政治考量的「聲明」事件,陳檡文也自承過去多在刑事單位任職,注重證據法則,他個人對於教育行政及相關法規程序尚未熟悉,所以要求校方發言前需先蒐證釐清。侯友宜報考博士班已是23年前,許多教職同仁已經退休,再加上相關重要文件已逾年限銷毁,故花了較多的時間拼湊整件事情的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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