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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抗告失敗!進口中國致癌辣椒粉「蘇丹紅」 新北保欣負責人確定羈押

太報

更新於 03月16日02:50 • 發布於 03月15日12:13 • 侯柏青
新北市衛生局近日追查蘇丹紅「咖哩粉」流向。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近日追查蘇丹紅「咖哩粉」流向。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地檢署3/1指揮新北市刑警大隊,搜索涉進口含有致癌辣椒粉的「保欣企業有限公司」,帶回負責人劉慶士及4名員工,將劉嫌聲押禁見獲准。劉慶士不服,向高院提出抗告拚免押,高院合議庭稍早評議完畢,認定劉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串滅證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據此駁回抗告,劉慶士確定羈押兩月。

檢調追查致癌蘇丹紅辣椒粉,查出濟生公司的上游為中國三禾藥業,溯源發現進口商是新北保欣公司。檢調查出,保欣自去年3月20日起,由河南省某出口商辦理中國出口事宜,同年10月份起開始進口三禾藥業有限公司製造的紅辣椒粉,共計16批,截至目前為止,共計7批辣椒粉原料經檢驗蘇丹色素不合格,2批檢驗合格。

檢調搜索保欣營業處查扣相關證物後,約談劉慶士及4名員工後,向法院聲押劉慶士,另將4名員工請回。

新北地院訊問劉慶士後,參酌檢察官所提出的相關事證,認定他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販賣有毒或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添加物食品罪、《刑法》詐欺取財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及反覆實行詐欺取財罪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裁定自2024年3月2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劉慶士向高院提抗告拚免押。

高院合議庭認為,考量原審認定劉慶士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如果僅命他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因此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的必要性。高院認為,原審裁定羈押禁見的理由並無違誤或不當,今天駁回劉慶士抗告。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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