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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內政部「桃園不反對社宅分級」說法 桃市府否認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3月19日13:06 • 發布於 03月19日13:06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針對民團提出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內政部說明,社宅分級收費原則草案經過多次與地方政府會商修正,台北市與桃園市政府表示可支持認同並不反對;對此桃園市政府傍晚以新聞稿澄清,多次會議表達若以身分別收取租金,不符實際收入情形,但中央並未允諾採納,因此內政部新聞稿用詞,並不符合事實。

桃園市政府也以強硬口氣說,中央與地方應該持續溝通,待有共識後再宣布,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桃市府指出,多次於會議中表達若以身分別收取租金,將大增青年及未具中低收入身分之經濟弱勢戶租金負擔壓力,反而是所得高之社會弱勢戶卻得以較低租金承租,不符實際收入情形,只是中央並未允諾採納,內政部新聞稿用詞,並不符合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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