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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晚安小雞屁孩版!情人節「考驗女友」謊報被擄 4人移送法辦

鏡新聞

更新於 02月16日07:37 • 發布於 02月16日07:37 • 鏡新聞
警方調閱監視器,竟看到報案人與號稱被擄的林男走在路上。(翻攝畫面)
警方調閱監視器,竟看到報案人與號稱被擄的林男走在路上。(翻攝畫面)

台南一名17歲林姓少年在西洋情人節當天(14日),為測試陳姓女友「在不在乎我」,趁女方上廁所時躲起來,夥同2名友人謊稱「他被擄走了」,把同樣未成年的陳女嚇到報警,警方查閱監視器後,發現陳女報案不久,林男竟與她一起開心到超商買東西;雖然友人稱「誤報認錯人」,警方仍將這對情侶與2名友人依刑法誣告罪、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法辦。

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14日凌晨1點43分接獲陳姓女子報案,稱林姓男子5分鐘前在永康區蔦松二街附近,遭3位不明人士駕駛一輛白色汽車強行擄走,警方派員前往,卻發現陳女說詞反覆,旁邊的2名友人也未顯慌張,不過他們仍堅稱「就被押走了」,直到警方離去,陳女又通知警方「誤報!人平安返家」。

警方仍不敢大意,組成專案小組啟動調查,調閱相關資料分析比對後,不但沒發現該路段有報案人所述的白色轎車經過擄人,竟然看到陳女在報案之後沒多久,與「被害人」林男、2名友人走在馬路上,4人開心去超商買東西返家,完全看不出是歷劫歸來。

警方隔天通知4人到案,眼見瞞不過去,林男才坦承與2名友人聯手,想測試女友在不在乎自己,就自導自演擄人戲碼,陳姓女友一開始不知情、焦急不已,之後警方上門2名友人才告知實情,3人決定「騙到底」,警方上門林男還躲起來,以為事後「取消」報案就沒事,不知道事態會如此嚴重。

據悉2通報案電話間隔10分鐘,相關行為已構成謊報刑案等違法情事,警方已當場斥責,依刑法誣告罪、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將4人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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