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歷經近三個月的偵查,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昨偵結,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十人被依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起訴,其中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被認定是整件賄選案的操盤手。
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負責操盤
被起訴的十人中,除正副議長與郭再欽,還有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議員李文俊及李鎮國(均被國民黨開除黨籍)、無黨籍議員黃麗招、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李文俊稱為「表妹」的黃怡萍、李鎮國妻子高玫仙。
此案涉A、B、C、D四犯罪型態
檢方認定此案涉及A、B、C、D四個犯罪型態。先由郭再欽保證李鎮國若議長投邱莉莉,綠營會支持國民黨李文俊當副議長,並且會找「黃○哲」、邱莉莉、林志展等人做擔保,這是「A保證」。
與林士傑友好的黃麗招找上李鎮國,郭再欽向李鎮國夫妻說,如果要購買皇龍、臺邦建設的房子,可幫忙取得八折的優惠,檢方認定是「B折扣」。
李鎮國表示,如果在議長選舉跑票,可能會被開除國民黨籍,郭再欽擔保會全力支持選舉經費,檢方認定是「C經費」;郭再欽還說,若李落選,還會支付四年的議員薪資,包含月薪十二萬、年終獎金還有車馬費補助,這是「D薪資」。
李鎮國在被利誘期間,有「不明人士」找上門,比了「七」的手勢恐嚇,檢方認為這有槍枝的意思,用來恐嚇他票不要亂投;另一位國民黨議員方一峰也遇到類似的「文攻武嚇」。
建商楊志強在議會強行賄賂方一峰,要方把議長票投給邱莉莉,被國民黨議員林燕祝當場喝斥「要拿什麼東西!」見文攻不行,郭再欽又請林士傑去恐嚇方「只能不出席或是投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