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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

同名潮牌刺青涉廣告 球弟解釋原因NBA不罰了

太報

發布於 01月14日01:37 • 陳國偉
「球弟」LaMelo Ball。IG@lafrance
「球弟」LaMelo Ball。IG@lafrance

根據《ESPN》沃神(Adrian Wojnarowski)消息,夏洛特黃蜂明星後衛「球哥」波爾(LaMelo Ball),因為在耳後刺上個人潮流品牌縮寫字樣,恐違反NBA(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美國職業籃球聯賽)對於廣告規定,最新消息聯盟同意波爾的紋身,不用遮蔽也不會對此懲罰。

波爾在耳後刺青字樣“LF”,是個人品牌「LaFrance」 縮寫,在去年11月14日之前,波爾出賽都會遮住刺青區域,避免違反規定,NBA 發言人法蘭克(Tim Frank)去年11 月中旬,發表聲明指出:「根據協議,球員比賽期間不得在身體或頭髮上展示商標字樣…考慮球員以非商業方式,表達自己的努力。但波爾頸部紋身,明顯違反規則,他需要遮蔽它。」

報導中稱波爾提出解釋,稱字樣縮寫是自己的中間名,早在成為品牌之前,自己就用了縮寫字樣,因此獲得聯盟同意,未來不用再遮蔽。

黃蜂在波爾缺席的20場比賽中,輸掉17場,現年22 歲波爾之前進行了右腳踝手術,本季16場出賽,波爾場均攻下24.9分、5.3籃板、8.0助攻和1.6次抄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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