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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心理師 賴佩霞違法廣告遭罰!檢調介入調查

新頭殼

更新於 01月04日02:42 • 發布於 01月04日02:42 • Newtalk新聞 |曾郡秋 綜合報導
藝人賴佩霞在個人簡歷中自稱「心理諮詢師」,卻沒有台灣的心理師證書,違反《心理師法》,已被衛生局罰款3萬元。 圖:張良一/攝
藝人賴佩霞在個人簡歷中自稱「心理諮詢師」,卻沒有台灣的心理師證書,違反《心理師法》,已被衛生局罰款3萬元。 圖:張良一/攝

Newtalk新聞

去年藝人賴佩霞與鴻海創辦人郭台銘退出總統大選,然她在個人簡歷中自稱「心理諮詢師」,卻沒有台灣的心理師證書,違反《心理師法》,已被衛生局罰款3萬元。北市衛生局心理衛生科科長陳小燕進一步表示,賴佩霞未取得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卻提供相關服務,恐將面臨最高2年的有期徒刑和新台幣15萬元的罰金,已移送檢調偵辦。

賴佩霞自稱是「心理諮詢師」,在網路上推廣自己的課程,並提供個別諮詢服務,每80分鐘的收費高達新台幣2萬3,000元,但她並沒有台灣的心理師執照。陳小燕表示,衛生局接獲陳情人的檢舉後,並以陳情人所提供的證據,包括收據、課程表、心理師與客戶的對話內容等,並徵詢被陳情人的意見後,根據《心理師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罰鍰。

陳小燕表示,賴佩霞的網站上宣稱可以提供「一對一」面談服務,但經過調查發現,賴佩霞表示只有中國的諮商師資格。陳小燕說,這是違反《心理師法》的行為,根據該法第42條,未經取得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者,不得從事相關業務,違法者將面臨最高2年的有期徒刑和新台幣15萬元的罰金。陳小燕進一步指出,目前已經對賴佩霞的廣告行為處以罰款,並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進一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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