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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道安講習 費用自負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10月04日22:00 • 發布於 2018年10月04日20:13 • 張理國、王思慧/台北報導
酒駕道安講習 費用自負
為落實課責酒駕行為,政院通過修法,酒駕講習費將改為酒駕者自負。(本報資料照片)

為落實課責酒駕行為,政院昨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立院三讀後,酒駕講習費用將由政府負擔改為酒駕者自負;「嚴重超速」定義也將由現行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降為40公里,違者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每年恐增6萬名危險駕駛。

這次修法另一重點,是開放古董車上路,鑑於許多古董車無法通過檢驗,民間不斷替古董車請命,選前這項修法將可某種程度消解愛車族的壓力。未來超過35年,經認定具有經典保存價值的古董車可申請牌照規定,但須依指定路線、在假日期間行駛,不能上國道。若有特殊需求,古董車要跨縣市或在平日上路,則須向所在地監理機關申請,違者處900至1800元,並註銷牌照。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去年酒駕講習費多達3千多萬元,為讓酒駕者對相關安全行為有所警惕,規定道安講習費將由酒駕者出,研擬機車酒駕者要繳1800元、汽車為2500元。

另目前規定超過時速60公里以上屬於嚴重超速,陳文瑞說,將修法改為超過時速40公里,就算是嚴重超速的「危險駕駛」。例如道路速限為50公里,現行開到110公里以上,才屬嚴重超速,未來只要90公里就算嚴重超速,將處6000千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違規記3點。

根據交通部近三年統計,超過規定時速60公里以上案件,平均每年全國近6千件;超過40至60公里案件,平均每年全國暴增至6萬件,也就是說,新法修正後每年恐增加6萬名危險駕駛。

這次修法也取消過去領有小型車以上駕照,得免試駕駛輕型機車的規定,未來若未經考試而以小型車駕照騎乘輕型機車駕照違者可罰1800元到3600元;若車尾燈、煞車燈等燈光設備汙穢不予清潔或被其他物品遮蔽致影響正常辨識、喇叭音調不符規定等,汽車裝載物品若掉落,汽車行駛一般道路,機件設備不穩脫落,也將課以罰則。

陳文瑞表示,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並列為優先法案,目前還要修子法,以明年底前上路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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