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府為了鼓勵市民出國進修,從7年前設置留學貸款100萬元,提供10年「免息」,比教育部的還優惠,1000個名額每年都被搶光,現在卻引發爭議。陳小姐投訴,返國後因工作遷戶籍,最近卻突然收到銀行催收,這兩年間利息高達十多萬元。
不滿遷戶籍就被追繳利息,原本住在北市的陳小姐,投訴申請北市留學無息貸款,回國因為工作遷戶籍,現在得多付10多萬利息。
陳小姐103年出國唸碩士,隔年才申請到北市10年免息貸款100萬元,9月畢業回國後到台中工作,今年一月卻突然收到銀行通知,說得補繳從戶籍遷出至今,兩年的利息高達10萬多元。
不過,教育局也拿出合約解釋,當初陳小姐簽定的切結書第一項第二條,就記載如果戶籍遷出台北,就得開始負擔利息。
北市學貸自100年開始,因為打出百萬元可10年免息,比教育部、其他縣市都更優惠,每年一千個名額都被搶光,不過每年也都有30幾人因為遷戶被追繳利息。律師還質疑,十年無息優惠是變相限制遷徙自由。
而這樣的政策有沒有違憲爭議?利息要收4.5%偏高嗎?也引起討論,但站在台北市政府立場,優惠只給市民,這樣的設置目前並不打算改變。
(民視新聞/王暐婷、嚴文謙、李柏瑾、余壽生 台北-台中報導)
留言 16
@華
正常吖,自己違約在前,罰單在後。拿了別人的錢簽了合約就應該遵守遊戲規則。這是最基本的誠信問題。別人方便了你,你為了自己方便違約了就該罰!別告訴我妳是碩士。我看不起你。
2018年02月15日22:05
東興環保-廖浩淳
合理,該繳就繳
2018年02月15日16:33
*.Yu Wen ·.•°
遊戲規則不是一開始就講清楚了嗎?
2018年02月15日14:54
郭戌諺
有人借款不看清楚借款細項厲害
有好沒有壞
自己天真拿100萬出國遊學
一年就回台灣遷戶
遊學還是出國度假?
一年換什麼學歷?
2018年02月15日13:12
Vicky Chen
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成年人簽了字就自己要負責好嗎?
哪裡違憲?如果你申請了某個機構的奬學金出去,回國後卻沒有在該機構貢獻你所學,通常也都是要賠違約金的。如果是在事先就已經約定好的,就請照遊戲規則走。
2018年02月15日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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