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理財

爆紅的 NFT 讓上班族也能變地產大亨?

換日線

更新於 2021年09月30日08:10 • 發布於 2021年09月17日09:20 • Jack I.C. Huang/The World 2.0
爆紅的 NFT 讓上班族也能變地產大亨?
爆紅的 NFT 讓上班族也能變地產大亨?

NFT(非同質化代幣)浪潮來襲,把區塊鏈科技的應用又推上另一個風口。所謂 NFT 稱作「非同質代幣」,原本的意義是讓「數位創作」可以被證明為原著,並藉此與其他的「複製品」有所區隔。例如,一段推特(Twitter)文字、一首網路歌曲、一件遊戲中的虛擬裝備⋯⋯等,在原創作者或原 IP 發行方的授權之下,該數位內容可以被賦予適當的「身分驗證」;有了這樣的憑證,某種程度上開啟了收藏的可能,自然也就有了交易的價值。

NFT 使名人簽名、NBA 球卡身價飆高

數位創作有這樣的需求,其實現實世界中的各類「資產」在買賣雙方交易之前,也都有證明其為真的必要。舉凡珠寶、藝術品、名人簽名、NBA 球員卡⋯⋯不光是要有「正版」的說明文件,甚至都還會有第三方機構提供鑑定、查核與背書。例如 AIS(Art Identification Standard)就提供了藝術領域的識別服務,搭上區塊鏈風潮,也打算拓展到數位藝術的領域,協助交易雙方進行跨鏈(Cross-chain)鑑別,避免賣方將同一作品上架到不同的區塊鏈的情況。

NFT 由於其不可分割、不可替代、不可互換的特性,又結合著區塊鏈去中心化、無法竄改的優勢,自然成為各種資產在交易過程中,驗證真實性的工具之一,也因此具有商業化的潛力。這點,無論是數位還是實體作品,其運作的邏輯都一樣,而且若是應用在真實世界的資產,還可以有另外幾個很時髦的名詞──數位化(Digitalization)、虛實整合(Online-to-offline)。

當然,NFT 也衍生出很多討論以及必要性與否的問題。亦即,很多時候我們可能會需要「數位化」來降低成本與增加效率,但並非一定得用區塊鏈或 NFT 不可。再說了,去中心化是否真的有那麼厲害?倒也未必。畢竟,真實性與否,與原創作者和原 IP 發行關係密不可分,少了他們的授權與適當的法律框架,你隨便擷取一段數位內容發成 NFT,也不會有任何意義;而人類社會在經濟活動與治理上,本就仍有「中心化」的需求,不可能什麼都去中心化。

透過區塊鏈,讓多人共同持有單一物品實現

其實,與其一直談 NFT,我比較想聊聊區塊鏈技術中另一個有趣的功能──所有權碎片化。它讓眾多的用戶,可以以適當的代幣經濟(Token economy)模型,共同主張擁有某一項權利或某物件(數位或實體)的所有權。

當然這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發明,在我們所熟悉的市場上早有很多類似的應用。舉例來說,當我與 3 個朋友想一起買下一棟海邊度假小屋的時候,我們可以共同出資,以協議規範所有權和使用權;更進階一點,我們可以設立「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讓公司去擁有房產,而我們一夥人按照出資額度去擁有相同比例的持股,間接等於將「物」的所有權碎片化,讓不同的人分別持有。

而區塊鏈就是把這一過程加以數位化很好的工具,利用智能合約設定好條件,把標的物的產權(或任何必要資訊)記錄在鏈上,發出的 token(代幣)可作為任何形式的憑證(舉例:所有權、受益權、使用權等),如此便可完成共同持有、共同管理的目的。甚至,因為全部都數位化了,在買賣、處分、移轉與分潤的機制上,相比傳統過程,似乎可以更有效率、交易更方便(因為使用虛擬貨幣),且突破國界的限制。

簡單來說,把一個現實中的 SPV 模式搬上區塊鏈,同時發出相對應數量的權益型代幣,就可以實現多人共同持有單一物件的可能,而且發行過程很簡單,只要你願意相信區塊鏈與數位化技術。

多人共有機制,可打造更多元透明的市場

好,那在藝術品的市場中,這就非常有意思了。一幅作品,可以被多個買家同時「收藏」,某種程度上算是開啟了大眾參與的機會,以及降低購買成本與持有風險的問題。那有人可能會問:買了部分的所有權卻不能真正持有,那豈不是很怪?解套方法有很多,例如既然是採取類似 SPV 的方式共有,那開股東會決定輪流放在誰家不就好了?

更進一步,也可以集體決議是否「租借」給其他單位,還可以賺一筆租賃收入(收入按「持幣」比例分配)。又或者,搭配現在很成熟的藝術微噴(Giclée)印刷,採取按股權比例發行限量版畫的方式,依然可以滿足用戶想要親自接觸到「實體」的需求。這時候,你可以主張擁有「一部分」原著的所有權;另一方面,你也可以在家中掛上一幅限量版的藝術微噴,同時滿足擁有和觀賞的需求。

這個模式,誠然還有許多細節需要設計,也尚須測試市場上的消費者願不願意接受,但邏輯上我們可以打造更多元且透明的藝術市場,且開啟將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運作模式;同時,更能夠強化藝術本身的商品與金融屬性(這麼做好不好見仁見智)。

但是,這樣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若要充分發揮所有權碎片化的優勢,仍可以利用區塊鏈技術,卻不會是 NFT,或嚴格說起來不會是基於 ERC721 的代幣,而更像是之前用作首次代幣發行(ICO)與證券型代幣發行(STO)中的 ERC20 代幣。因為要能夠「股權化」,勢必得「同質化」,就像我手中的 1 股理論上跟你手中的 1 股具有同樣的價值,這樣才能公平分配,並達到數位 SPV 的目的。

那應該怎麼辦?也不是沒有解法。最簡單粗暴的方式就是再多一層架構就好,把各自負責的功能清楚分開:NFT 就專門用於認證唯一性,而基於 ERC20 的代幣,就扮演分配所有權與治理(governance)的角色,形成一種「同質化的非同質代幣」(Fungible Non-Fungible Token)。

聽起來很複雜?拜託,傳統金融界那些衍生性金融商品和那些架構在開曼、英屬維京群島的離岸公司架構,一般人不也看不懂嗎?

執行編輯:林翊婷
核稿編輯:周盼儀

【延伸閱讀】

●寫給外行人的「打假」指南:區塊鏈、比特幣與 ICO 究竟是什麼?
●比特幣是趨勢或騙局?一片「泡沫」聲中,比特幣為何還是飆破天價?

※本文由換日線授權報導,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加入換日線LINE好友,每日接收全球議題包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