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磚頭書退散?一本書的完美長度應該是幾頁?

Readmoo閱讀最前線

發布於 2020年10月06日02:00 • Readmoo閱讀最前線
磚頭書退散?一本書的完美長度應該是幾頁?

編譯/愛麗絲

「理想狀態下,一本書應該多長?」長期以來,這是在作者心中徘徊不去的問題之一。

如果是個熱愛閱讀的讀者,也許會認為,一本好故事不該有字數限制,但我們同樣常在生活裡聽到這樣的對白:「我應該讀這本書,但它有八百多頁,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有時間看,」或者「你必須讀這本書,裡面的角色太迷人了,而且你知道嗎,它才兩百二十頁呢!」

我們是從什麼時候,對書籍字數、長度如此敏感?甚至把它作為某種衡量標準呢?

如果用最習慣的方式找答案——將「一本書的理想長度」輸入google搜尋框,最受歡迎的搜尋結果是最多十萬字的上限,最低字數則隨字型、字體大小浮動,從六萬至九萬字不等,約三百至三百五十頁。

經營文學版權代理公司Mushens Entertainment的茱麗葉.穆森斯(Juliet Mushens),據其經驗,認為八萬至十萬字是一般文學小說的規範,而許多作家也能在該範圍內,完整講述故事。「這個篇幅長度幾乎是甜蜜點所在,在此區間,作者足夠建構書中世界,同時確保推展進程,不致拖慢腳步,」穆森斯補充說明道。

穆森斯接著以不同篇幅長度給讀者的感受生動描述:「在一本約九萬字的犯罪小說裡,你可以將所有翻轉、懸疑元素、和那些在犯罪小說裡如『紅鯡魚(red herrings)』般可疑、明顯的誤導線索聚焦在一起,但如果拉長篇幅到十五萬字,那讀起來的感覺就像『好吧,我讀了許多次要情節,你知道,我幾乎忘了這個用來誤導的線索,因為有五萬字都和這無關。』」

而思考、談論一本書的篇幅長短並不是什麼新鮮事。

在印刷術發展初期,社會上流通著一些極長篇幅的福音講道書籍,進入18世紀後,小說開始在中產階級中流行。「將閱讀作為休閒活動的興起,象徵著自我意識崛起,也成為中產階級的追求目標。」約克大學教授海倫.史密斯(Helen Smith)表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像亨利.菲爾丁(Henry Fielding)作品篇幅的小說,讀者需要有時間閱讀、有能力不工作、不做所有使閱讀長篇書籍變得困難的事情。」

史密斯(Smith)的同事亞歷山德拉.金斯頓.里斯(Alexandra Kingston-Reese)博士則認為,我們現在對長篇作品的抗拒,完全是因為沒有時間,像18世紀時那樣全心擁抱它們。「對我來說,確實可以歸因為時間因素。我想我們談論的長篇作品是相當複雜、文學性的長篇小說,不一定是在情節上推展甚多的作品,而是必須花大量時間閱讀、消化的小說。」在這樣的前提下,確實提高閱讀門檻,「這需要我們投入另一種程度的關注,當時間有限,實際上坐下來、長時間專注於這樣的書籍,可能是非常具挑戰性的。」

「閱讀滿足了許多需求,但總的來說,我認為閱讀應該是令人感到愉悅、有趣的,」《Red Magazine》文學編輯莎拉.曼寧(Sarra Manning)表示,自己能理解磚頭書可能使讀者望之卻步,「我是一個閱讀速度非常快的讀者,喜歡閱讀,但如果面對從未聽說過的作家,或是獲文學獎肯定、七百頁左右的磚頭書,那就必須下定決心、跨越巨大藩籬。人們不該被那些磚頭書的篇幅所限制閱讀偏好,但我能理解為什麼會這樣。」

大部頭的磚頭書可能需要投入更多時間,但如果節奏緊湊,書籍的篇幅可在高度易讀性下被忽略。「瑪麗安.凱耶斯(Marian Keyes)的上一本書是六百五十頁,當我拿到吉利.庫珀(Jilly Cooper)的書時,我知道篇幅會相當長,但它們的易讀性很高,我不會感到『哦,我的天啊,這會花我很多時間,』因為我能讀得很快。」曼寧說。

而篇幅巨大的磚頭書不只存在商業書籍、文學小說中。奇幻、科幻小說更是充滿超過五百頁的作品,而大多數讀者,比起九百頁文學小說,對九百頁奇科幻小說總是寬容得多。「因為我們都預期,書中會用更多篇幅建構世界觀,」穆森斯說, 「在當代小說中,不必花這麼多篇幅建構世界觀,在廣度上也不必如史詩般壯闊,但是在奇科幻作品裡,這感覺就像關乎『帝國的命運』或一項巨大的任務,因此,我們可以包容這樣的篇幅。」

譬如在《權力遊戲》(Game of Thrones)中,花上不少篇幅介紹錯綜複雜的事物、歷史背景、魔法的運作方式、龍的來源等等。作家門薩(J.A. Mensah)同樣認為讀者早為此做好心理準備:「在奇科幻、歷史類型小說中,我們有如『歷史傳奇』和『宇宙史詩』的術語,它們使讀者為大規模的敘事做好準備。」

儘管磚頭書常令人望之卻步,也存在著大多數人能接受、一本書的『完美長度』,統計數據卻證明,我們肯定會購買長得多、或遠少於三百至三百五十頁的書籍。

根據尼爾森(Nielsen)統計數據,2019年的一千本暢銷書中,有三百四十八本文學小說。其中篇幅最長的書籍高達五千兩百六十四頁——幸好這不是單本書,而是喬治.R.馬汀(George R R Martin)的《冰與火之歌》(A Song of Ice and Fire)系列七本小說。 而在三百四十八本書中。只有二十九本介在三百零一至三百五十頁的『完美長度』間;九十二本在三百五十一至四百頁之間,更有多達兩百零二本超過四百頁。

也許書籍的篇幅長度始終是熱議話題,但正如門薩所言:「我們購買、閱讀書籍,都是因為它們使我們著迷,無論篇幅長度如何。『完美長度』的概念,本身就如小說般是虛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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