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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花7000元吃「鵝肝」竟是「鴨肝」怒提告 鐵板燒主廚沒講實話也有罪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4月07日08:39 • 發布於 2022年04月07日08:37
知名鐵板燒餐廳以鴨肝冒充鵝肝。圖為鴨肝。(資料照,衛生局提供)
知名鐵板燒餐廳以鴨肝冒充鵝肝。圖為鴨肝。(資料照,衛生局提供)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知名的高檔鐵板燒「家蒂諾」餐廳,被爆要價7千多元的「法國鵝肝海陸套餐」竟然是以「鴨肝」替代,獲利超過千萬,女老闆李佩珍被依詐欺罪判刑5月,負責烹調的洪姓主廚,因沒有當面向顧客解釋自己做的料理是「鴨肝」,也被依詐欺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李佩珍為溫莎公爵食品行及溫莎公爵有限公司負責人,2013年10月間李以溫莎公司名義在高雄市鼓山區開設知名「家蒂諾鐵板燒」,菜單陳列量稀價高的「鵝肝」以吸引來客點用,但自同年9月間就沒有供應「鵝肝」,卻以「鴨肝」冒充販售。

2016年9月9日中午,盧姓夫婦前往用餐,吃「鵝肝」套餐花費7216元後,卻在隔月間上網,發現「家蒂諾鐵板燒」吳姓員工爆料「鵝肝」皆是以「鴨肝」假冒,因而致電 「家蒂諾鐵板燒」求證,始知受騙,並提出告訴。

李佩珍獲知此件客訴,乃於同年10月20日將菜單中的「鵝肝」產品,全部更改為「鴨肝」,更在一、二審出庭辯稱,由於「鵝肝」產地發生禽流感無法進口,因而提供同等級「鴨肝」販售,並在教育訓練時均告知員工需詳細向顧客說明以「鴨肝」代替,否認犯行。

法官查出,家蒂諾光鵝肝餐點賣出3500多份,總銷售金額逾1558萬元,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李佩珍1年6月刑期,李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2審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妥,駁回其上訴。

李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經撤銷發回重審,合議庭法官據最高法院的見解及審理後,認為李女並未違反食安法,只觸犯普通詐欺罪,因此從輕發落,改判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而當時負責烹調的洪姓主廚,也因明知自己煮的「鴨肝」,卻在、鐵板前煎煮時,向顧客介紹這是「鵝肝」,高雄地院依詐欺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此外,店內的鍾姓行政主廚、許姓、陳姓外場女服務生也被雄檢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攙偽或假冒罪」起訴,但法官認為,他們3人雖然知道餐廳提供給客人食用的是鴨肝,但餐廳在組織管理有一定的分層分工,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有參與李女詐騙客人的行為,因此判他們3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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