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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2022誰來做老大》台北市議員 北市競選廣告 限縮設置地點挨轟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6月29日20:10 • 楊亞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規範太嚴格,引起議員反彈,29日議會大會二讀審查時遭到暫擱。(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規範太嚴格,引起議員反彈,29日議會大會二讀審查時遭到暫擱。(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市建管處提出《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限制競選廣告物僅能設置在競選辦公室、車輛及指定公布欄,議會法規會29日審查完成,火速排入大會二讀,但不少議員對條文有意見,甚至質疑民眾連在陽台掛布條支持候選人也不行,限縮表達政治言論,恐有違憲疑慮。議長陳錦祥裁示暫擱,留待下會期7月中排入議程討論。

自治條例規範北市須設置「公布欄」,提供每人A3大小的競選廣告刊登空間,刊登時間是抽籤前;競選辦公室、車輛設置廣告時間,為候選人競選辦事處登記之次日起,未按照規定張貼,不需勸導,可罰1萬至5萬元,法規會審查後修正通過。

民進黨議員周威佑昨在議會大會指出,官員、議員大家都心知肚明,過去執行率很低,被處罰的人,不是衰就是被針對,過去「立法嚴、執法寬」,現在立法更嚴,但執法仍一樣寬就有問題,不能大家都不遵守,只有少部分人被處分。

周威佑也提及,修法後市民在自家圍牆、陽台、窗外掛布條,支持某候選人,恐都要被處罰,不僅對競選行為,也對市民表達政治立場做嚴苛限制,目的、手段之間比例有欠考量,他更直言,若打到憲法官司,市府是不會贏的。

國民黨議員王浩也表示,若嚴苛的法律不執行,這條法訂的意義何在,但他認為,國外選舉不像台灣到處貼滿廣告物,坦言法令有不足的地方,但這是進步城市的願景。

由於逐條審查時,不少議員有意見,議長陳錦祥裁示暫擱,也代表二讀卡關,留待下會期討論。

法務局長袁秀慧說,只要符合競選廣告物定義,即使屋主在自家陽台門口掛布條,也會被裁罰。至於違憲疑慮,她坦言,商業廣告與政治廣告言論價值不一樣,打到憲法訴訟,不是沒有討論空間,但透過議會通過法案及i-Voting多數人背書,有一定民意支撐,並不是不能限制。

對於議員質疑稽查量能不足,建管處長劉美秀補充,競選期間會成立執行小組,調派人力專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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