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113年公費流感疫苗已於10月1日開打,開放第一階段接種對象的優先接種期間將至10月底止,台中市30家衛生所為體貼市民,就近提供第一階段公費接種對象,連續四週每週六(10月5、12、19、26日)開設流感疫苗及新冠肺炎疫苗接種特別門診,呼籲65歲以上長者及6個月至入學前幼兒等流感高危險族群配合開打時程儘速接種,以獲得完整保護力,保護自己及守護家人健康。
衛生局說明,今年度公費流感與新冠疫苗分2階段開打,第1階段於10月1日起開打,第2階段自11月1日開始,開放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接種流感疫苗,並全面開放6個月以上民眾接種新版JN.1新冠疫苗;另為提升新冠疫苗接種便利性,10月1日起陪同第1階段實施對象接種流感或新冠疫苗之民眾,如符合第2階段新冠疫苗實施對象,醫療院所及衛生所亦可於當下同時提供該位民眾接種新冠疫苗,不受11月1日第2階段開打限制。
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國內流感及新冠肺炎疫情仍持續,完成流感疫苗接種後,約2週產生保護力,公費流感疫苗第一階段對象,包含醫事人員、衛生防疫相關人員、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6個月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國小至高中學生/五專1至3年級學生、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的父母、安養護及長照機構受照顧者及工作人員、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具潛在疾病的高風險慢性病、BMI ≥30者與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者、禽畜業或動物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請民眾不要放棄自己的優先權,儘速完成接種。
衛生局長曾梓展也特別提醒,醫事人員堅守疫情最前線,照護病患的健康同時,也別忘記接種疫苗守護自身健康,呼籲台中市所有執登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符合接種對象之非醫事人員,把握第一階段優先期,儘速接種,除可保護自己及家人健康,並可降低職場感染及群聚風險。
衛生局說明,流感疫苗為不活化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同時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台中市30家衛生所10月份週六開診接種資訊請至衛生局網站(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2522479/post)查詢,或電洽台中市各區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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