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聲請交保 林秉樞晚1天提抗告遭駁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2年06月29日08:22 • 發布於 2022年06月29日08:22 •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高院
▲高院今將林秉樞具保停止羈押的抗告駁回。(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

涉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的前男友林秉樞,日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新北地院3月21日裁定駁回。律師以林秉樞名義向新北院提抗告,高院認為,4月7日才提出抗告,已超過法定抗告期間,駁回確定。

高院表示,除有特別規定外,抗告期間為5日,自送達裁定後起算;新北地院裁定是在3月30日送達台北看守所,由林秉樞親自簽名捺指印收受;林收到裁定後,沒有向監所長官提出抗告書狀,而是由選任辯護人為被告的利益,以被告名義具狀提起抗告。

高院指出,抗告期間應「以被告所在地為扣算標準」,也就是從3月31日起算,4月4日屆滿,但因遇到兒童節、清明節,因此可算到4月6日;但律師卻在4月7日才提抗告,無從補正。

立即加入NOWnews今⽇新聞官⽅帳號!跟上最HOT時事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