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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保險業對身心障礙者不公 金管會2021年抓11件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6月15日08:50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5日電)金管會緊盯保險業公平待客,2021年共抓到10件保險業對身心障礙者核保作業有缺失的案例並予以開罰,另也抓到1件保險業對身心障礙者招攬作業有缺失的案例。

金管會統計,2021年針對保險業對身心障礙者不公平共開罰11件,其中有10件是保險業針對身心障礙者核保作業有缺失,另1件是保險業針對身心障礙者招攬作業有缺失。

為督促保險業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投保權益,金管會推動5大監理措施,第一,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相關規定,要求保險業內部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不得僅因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而有不公平待遇,並應確實落實執行。

第二,為使保險業者對身心障礙者核保程序有一致性評估標準,金管會已同意備查產、壽險公會所報修正「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處理原則」,重點包括訂定「保險業身心障礙者核保評估程序」。

第三,金管會已同意備查產、壽險公會所報「保險業務員協助身心障礙者投保機制」,使第一線業務員、主管能依不同障別的身心障礙者需求提供友善投保服務,避免再發生有拒絕受理、送件、勸退身心障礙者投保等不當行為。

第四,金管會已督導產、壽險公會每半年舉辦身心障礙團體座談會,並針對身心障礙團體在會中所提意見及需求,要求公會列管並提具改善計畫。

第五,金管會已要求保險業辦理業務員教育訓練時,應納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議題、向業務通路廣為宣導落實協助身心障礙者投保保險的作法。

金管會表示,身心障礙者若在投保時有受到保險公司僅因身心障礙即予以拒保或保險業務員在招攬階段即逕行拒絕受理、拒絕協助送件或勸退,可透過金管會或產、壽險公會及各保險公司申訴管道提出申訴。(編輯:翟思嘉)1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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