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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學生帶手機到校禁用且統一保管 教育部草案內容出爐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3月10日06:08 • 發布於 03月10日06:06
教育部今(10)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圖由全教產提供)
教育部今(10)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圖由全教產提供)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中小學生帶手機到校相關規範草案出爐,教育部今(10)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依草案,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學校,包括手機、筆電、平板、Applewatch等穿戴式裝置,上課期間應禁止使用並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如有用於學習或個人特殊需求如緊急必要連繫,學校應明定於管理規範。

現行規定僅要求「關機」及「應予必要管理」,草案第4條修正第1項明定,「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上課期間應禁止使用並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但如有用於學習活動或個人特殊需求如緊急必要連繫,可採其他彈性保管及使用方式,並應於學校管理規範明定。」;第2項則明定,「宜依不同的行動載具類型(如手機、可攜式或平板電腦、或穿戴式裝置等)之使用樣態差異,訂定適當保管及使用規範。

草案第4條第3項明定,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行動載具,應妥善管理,避免損壞或遺失,其管理責任應於學校管理規範明定之。教育部說明,考量數位學習推動,平板或筆記型電腦已逐漸成為學生學習及做筆記的方式之一,故給予學生使用行動載具於學習用途上更多彈性,因此刪掉現行「對學生使用於與學習無關之活動,應予必要管理」之規定,另不同類型載具的使用方式與目的不同,明定宜依不同類型載具訂立不同管理規範,以符實際需求。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應採取分流分級管理方式,將高中職與國中小分開處理,高中職學生有更高的自主性,國中小階段的孩子皆未成年、心智尚未成熟、自我管理和自律的行為尚需教導,況且目前在國中小階段就已受到手機、智慧型手表等的影響,干擾學習使專注力不集中,短影音更讓學生變得非常沒有耐心,教育部除應訂定明確條文、避免模糊化、實務上可執行外,也應統一訂定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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