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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主秘遭檢舉涉挪用情報協調費「發紅白包」 國安局:經查並非事實

太報

更新於 2023年09月20日06:45 • 發布於 2023年09月20日06:39 • 郭宏章
週刊報導國安局主任秘書王春益涉挪用情報協調費,國安局表示並非事實。圖為國安局長蔡明彥(左)與海巡署長周美伍(右)赴立院報告備詢資料照。郭宏章攝。
週刊報導國安局主任秘書王春益涉挪用情報協調費,國安局表示並非事實。圖為國安局長蔡明彥(左)與海巡署長周美伍(右)赴立院報告備詢資料照。郭宏章攝。

鏡週刊今天(9/20)報導指國安局主任秘書王春益在其第3處處長任內,涉嫌偽造「情報協調費」申請理由,將經費挪作發給同仁的紅白包,國安局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澄清,經調查後並非事實。另外,週刊也報導國安局南部工作站鍾站長去年任職中部工作站站長期間,涉嫌把工作站的公務司機當成她的專屬駕駛等情節,國安局提請「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審議,因考量非上班時間且無公器私用情事,爰議決予以「口頭告誡」。而這2起案件,廉政署部分已經結案。

國安局強調,國安局接獲各類有關涉及本局人員風紀及違常情事案件,均秉持「恪遵廉能紀律、嚴正依法查處」原則,於第一時間即啟動行政調查,務求勿枉勿縱。

國安局說明,有關媒體報導本局王主任秘書及南部工作站鍾站長遭檢舉指涉情事,經本局查調卷證及訪談案關人員,其中王主秘案發生於2023年(民國108)年11月間,該項經費使用均符合相關規定,有關檢舉非屬事實;另鍾站長案發生於去年8月間,案經提請本局「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審議,因考量非上班時間且無公器私用情事,爰議決予以「口頭告誡」。

國安局表示,已於今年(2023年)3月中旬將該2案行政調查結果函復檢舉人,並副知廉政署;另分別於今年7月下旬將王主秘案行政調查結果及卷證函復士林地檢署,以及於今年6月下旬將鍾站長案行政調查結果函復臺中地檢署。

國安局也表示,經瞭解,針對前揭2案廉政署均已結案;鑒於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國安局持續配合檢方偵辦作為,並尊重司法機關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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