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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沒醫師執照還做侵入性治療!「美體小舖」創辦人美容療程中昏迷亡…兒告「2黑醫」判賠371萬元

風傳媒

更新於 2023年05月22日08:04 • 發布於 2023年05月22日08:04 • 楊于萱
黃慧娟在進行美容療程時突然昏迷。(圖/翻攝自美體小舖臉書)
黃慧娟在進行美容療程時突然昏迷。(圖/翻攝自美體小舖臉書)

「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於2021年至台北市東區「法漾診所」接受美容療程,但在療程途中竟突然昏迷,送醫急救後約70天不治身亡。黃慧娟獨子曾男對診所提告,竟發現傅姓診所負責人及林姓護理師都在沒有醫師執照下,就幫黃女實施侵入性治療,還偽造紀錄寫成「臉部保濕、保養」。法院依違反《醫師法》,判傅姓負責人及林姓護理師應連帶賠償371萬5190元,刑事方面部分仍在調查中。

黃慧娟不僅引進了英國保養品牌「THE BODY SHOP」,更被譽為「台灣美容界教母」,但她卻在2021年7月23日到法漾診所接受美容療程時,疑似因心肌梗塞昏倒在廁所,在送醫至馬偕醫院搶救後雖曾恢復生命跡象,但仍需在加護病房插管治療,最後在同年9月30日時過世。

黃慧娟的兒子曾男在事發後想了解母親在診所做的療程,卻發現病歷表上從頭到尾僅寫著「臉部保濕」,讓他質疑診所試圖隱瞞真相。他還發現法漾診所傅性負責人及林姓護理師都沒有醫師執照,卻執行侵入性療程,讓他憤而將負責人及護理師以「過失致死罪」告上法院,並連帶求償500萬元。

經調查,檢警認為沒有證據可顯示黃慧娟生前曾在診所內進行侵入性療程,法醫也判斷黃慧娟的死因為心因性休克,屬自然死亡,因此判傅、林不起訴處分,曾男不服聲請再議獲准,目前案件已發回重新調查。

在二次偵查,檢方認定診所在病歷表上造假,只寫了「臉部保濕」,且傅、林都在沒有醫師執照下進行侵入性治療,已違反《醫師法》,便將兩人提起公訴。(推薦閱讀:吃精液可以養顏美容,還能拿來敷臉?醫師公開「營養成分」解惑

民事賠償方面,曾男曾向診所提告求償500萬元,法院審判認為,傅姓負責人曾多次施行玻尿酸、肉毒桿菌等多項侵入性療程,與黃慧娟的死亡有因果關係,因此判傅、林須連帶賠償371萬5190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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