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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馬航MH370離奇消失近10年 民航史最大謎團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01月10日08:41 • 發布於 01月10日08:41 • 國際中心楊智傑/綜合報導
▲馬航 MH370 客機在從吉隆坡飛往北京的途中失蹤,至今下落不明,被認為是國際民航史上最神秘事件之一。(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馬航 MH370 客機在從吉隆坡飛往北京的途中失蹤,至今下落不明,被認為是國際民航史上最神秘事件之一。(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NOWnews今日新聞] 2014年3月8日從吉隆坡起飛的馬來西亞航空370號班機(以下簡稱MH370),在行經馬來西亞與越南海域交界處上空失聯後,過去10年來皆未能查出失事原因,成了全球航空史上最大空難懸案之一,陸續也有不少航空專家將失事原因歸咎於機長、劫機或技術問題,而最新研究發現飛機殘骸或許就在一處從未被搜尋的新區域,再度為解開這起懸案提供了新的可能。

馬航MH370航班2014年3月8日載著239人從吉隆坡起飛,原定於北京時間6:30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但起飛後不足一小時便在馬來西亞與越南海域的交界處失去聯絡,直至今日仍舊未能調查出失事原因。等待近10年,搜救行動未果,在可能展開的新調查前夕,本文也將一一列出馬航MH370航班懸案的重要看點。

▲馬航 MH370 客機在從吉隆坡飛往北京的途中失蹤,至今下落不明,被認為是國際民航史上最神秘事件之一。(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馬航 MH370 客機在從吉隆坡飛往北京的途中失蹤,至今下落不明,被認為是國際民航史上最神秘事件之一。(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MH370失蹤人數與搜救計畫

MH370航班上共有239人,其中包含2名嬰兒在內的227名旅客以及12名機組人員。根據馬航官方提供資料,機組人員均為馬來西亞籍,乘客則有153名中國人、38名馬來西亞人、2名加拿大人、1名俄羅斯人、6名澳洲人、1名台灣人、2名烏克蘭人、5名印度人、2名伊朗人、3名美國人、7名印尼人、1名荷蘭人、2名紐西蘭人以及4名法國人。

在事件發生後,包含馬來西亞、美國、越南、紐西蘭、印尼、澳洲、泰國、台灣、新加坡、菲律賓、中國大陸、香港、汶萊、英國、日本、法國、韓國、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阿聯、寮國、斯里蘭卡、哈薩克、吉爾吉斯、烏茲別克、土庫曼等27個國家和地區,超過30架飛機與直升機以及60艘艦船陸續參與聯合搜救行動,直到2014年4月30日,空中搜救行動才正式宣告結束,轉而進行海底搜尋。

按照MH370起初航線來看,飛往北京途中會經過南海,外加失蹤前飛機在民航雷達上的位置仍在南海上空,因此一開始的搜尋工作絕大部分都在該區域進行,但軍用雷達發現該航班在航線上竟「大轉彎」飛回馬來半島上空,接著又往泰國方向直飛,最後經過了印尼,因此推斷往南印度洋飛去,或是往南的印尼至南印度洋一帶墜毀,最終海洋搜尋領域主要遍及12萬平方公里的印度洋,但在過程中幾乎沒有發現任何飛機的蹤跡,這項由澳洲領導的航空史上最大規模搜尋行動,在2017年1月宣布停止,但在經過近4年的搜查與鑑定之後,搜救行動共發現27片飛機殘骸碎片,其中7片被證實來自馬航370。

▲2016年澳洲運輸安全局(ATSB)工作人員在澳洲坎培拉的實驗室檢查一塊飛機殘骸。(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2016年澳洲運輸安全局(ATSB)工作人員在澳洲坎培拉的實驗室檢查一塊飛機殘骸。(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重啟水下搜救

2018年1月10日,馬來西亞政府在睽違一年後決定重新展開搜救,與美國民間探勘公司「海洋無限(Ocean Infinity)」基於「找不到,不收錢(no-cure, no-fee)」的原則簽訂合約,該勘探公司將於1月17日起,進行為期90天的水下搜救,試圖尋找飛機殘骸地點和黑盒子,但在海底搜尋沒有成果後,該公司於5月29日發布聲明宣告搜救失敗。

到了2021年11月30日,英國航空工程師戈弗雷(Richard Godfrey)以業餘無線電技術「弱訊號傳播報告器」(WSPR)搜集資料歸納分析後,稱找到了馬航MH370的墜毀點,也就是澳洲伯斯以西1993公里、海平面4000米以下的印度洋南部海底,具體坐標為南緯33.177度、東經95.300度,強調對自己的發現「非常有信心」並希望海洋無限公司和澳洲交通安全域重啟調查;不過多數業餘無線電操作員對WSPR能否發揮定位飛機的作用提出了質疑,WSPR協定的發明者、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約瑟夫·泰勒亦曾表示,「我不認為WSPR網路的歷史資料能夠為追蹤飛機提供任何有用資訊。」

▲2014年紐西蘭皇家空軍在搜尋失蹤的馬航MH370航班時,低空雲層中出現了這架飛機的影子。(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2014年紐西蘭皇家空軍在搜尋失蹤的馬航MH370航班時,低空雲層中出現了這架飛機的影子。(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2022年3月,美國探勘公司海洋無限宣布決定於2023、2024年再次展開搜救飛機行動,目前仍等候馬來西亞政府決定。

近期,曾在歐盟委員會航空專案、歐洲太空總署、歐洲空中航行安全組織任職的航空專家馬爾尚(Jean-Luc Marchand),以及法國空軍前飛官,曾在法航空中巴士A330、A340擔任機長,有44年飛行經驗的布萊利(Patrick Blelly)則提出新的研究結果,指出外界過去普遍假設MH370是在「死亡螺旋」的狀況下自由落體墜海,但他們認為MH370是由經驗豐富的機師進行水上迫降,因此落點與先前搜索的地區有差異,並推斷MH370最近落點應為東經93.025度、南緯35.518度,最遠落點為東經93.039度、南緯35.875度。

兩人研究報告指出,當時飛機上的應答機已關閉,且突然偏離飛行路線,不可能是自動駕駛,且飛機是在飛越泰國、印尼、印度等「無人區」時,突然改變方向,認為若從先前的搜索區域,再往南幾百公里尋找,就能找到MH370的下落,並強調若有海洋無限公司的高科技潛水器幫忙,預計最快10天就可以發現MH370的下落。

飛機神秘失蹤?關於馬航MH370的陰謀論重重

相較起尋獲飛機殘骸,馬航MH370的「突然失蹤」背後真相更引人關注,而事件發生至今近十年仍未有較統一的解釋,而其中一個普遍遭人討論的說法是,機長劫機或帶著飛機上的眾人輕生。

遭指為禍首的機長艾邁德·沙哈(Zaharie Ahmad Shah)被認為蓄意將飛機開上4萬呎(約1.2萬公尺)高空,導致機艙迅速減壓,238人可能在飛機墜海前逐漸缺氧死亡,馬來西亞媒體更爆出機長家中的飛行模擬器,曾進行過模擬航班飛往印度洋的疑似失事路線,馬來西亞交通部和警方也證實此事,但同時也強調這只是模擬器中幾千條模擬飛航記錄之一,不能直接斷定機長就是兇手,最終路線數據由馬來西亞政府交給美國聯邦調查局後研究後並無得出發現可疑之處。

此外,馬來西亞警方在翻查機長的財政狀況後也認定其沒有經濟困難,在翻查其通話記錄後更否定了之前有媒體爆料機場曾和「神秘人」通話,因此暫時排除機長與恐怖主義有關的嫌疑。

▲馬航MH370機長被廣泛認為是班機失蹤的「禍首」。(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馬航MH370機長被廣泛認為是班機失蹤的「禍首」。(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另一個廣泛被討論的說法是,機長沙哈患有憂鬱症並刻意撞毀飛機,根據飛行與雷達的數據,MH370在3月9日淩晨1時01分曾回報管制中心,航班正在3萬5000英呎高度穩定飛行,接著約莫十分鐘後不確定由機長或副機長再度向管制中心對話「晚安!馬來西亞370」回覆後,飛機就此失去聯絡,且雷達顯示飛機出現急轉彎嚴重偏離航道,最後才消失,專家認為這只可能是手動駕駛,才會造成飛機急轉彎。

航空專家蘭格韋什(William Langewiesche)在美國雜誌《大西洋》(The Atlantic)發表的調查報告中指出,懷疑機長沙哈在離婚後患有憂鬱症,又稱沙哈個性孤僻,也列出「證據」稱他殺死副機長後,就把飛機加速開上4萬英呎高空,「機艙內乘客會在幾分鐘內喪失行為能力、失去知覺,然後在沒有出現窒息或喘息的情況下,慢慢死去」,後來尋獲的MH370碎片也表明飛行員疑似在飛機墜入海洋之前放下了飛機的起落架,這支持了飛機可能是蓄意撞毀的理論。

不過這份報告遭到馬來西亞當局否認,當時大馬前國防部長、政府發言人希山慕丁胡笙( Hishammuddin Hussein)就呼籲民眾不要理會《大西洋》的報導,並聲稱當局可以輕易證明那名美國作家的錯誤。

賠償與官方說法

馬來西亞前首相馬哈迪·莫罕默德(Mahathir Mohamad)去年重新提起MH370事件,他坦言當年參與搜救的各國政府與民間團隊,至今都沒有確切證據能解釋究竟墜機是意外或是人為,而如今機上所有乘客都可能已經不在人世上,「這麼多年來我們都找不到飛機,這讓我們不得不承認失去飛機、機上家人的噩耗,雖然這很困難,但我認為這是大家都需要接受的壞消息。」

儘管在2018年發佈的最終報告指出,空中交通管制失誤,飛機的航向改變是手動造成的,但這也無助於解釋馬航MH370的未解之謎,這仍讓受害者家屬感到憤怒和失望。

關於賠償部分,2014年3月8日,多家保險公司已經根據馬航乘客名單開始進行內部排查,啟動緊急方案並按以往慣例,第一筆賠償已於事件確認後的24小時內支付,不過由於機上大多數乘客為中國人,北京法院一直要到去年才開庭審理失蹤的中國籍乘客家屬提出的求償案。

▲馬航 MH370 罹難者家屬至今仍不放棄要求搜救。(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馬航 MH370 罹難者家屬至今仍不放棄要求搜救。(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母親為失聯中國乘客的姜輝指出,罹難者家屬主要訴求包括,盡快恢復對失聯者家屬的心理協助,恢復與家屬之間的聯絡機構,並依蒙特婁公約(The Montreal Convention)當中規定,事故發生後無條件支付的特別提款權優先支付給家屬;在北京法院審理下,此案的被告包括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波音公司及安聯保險集團等,另外也有家屬把製造引擎的勞斯萊斯(Rolls-Royce)一併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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