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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黎智英等7人非法集會案 香港終審法院駁回上訴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08月12日08:45 • 發布於 08月12日03:07 • 鄭景懋採訪

香港終審法院今天(12日)一致駁回了一項上訴,該上訴要求推翻對媒體大亨黎智英和其他6名民主運動人士2019年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76歲的黎智英是民主派報紙「蘋果日報」的創始人,他和包括資深民主人士李柱銘在內的其他6人,被判在2019年8月長達數月的民主抗議活動期間,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立。

雖然先前一個下級法院撤銷了對他們組織集會的定罪,但他們參與未經批准遊行的定罪仍然維持。

他們的上訴集中在定罪是否與基本人權保護相稱,這是英國最高法院在兩項不具約束力的裁決中所規定的原則,也就是「執行相稱性」(operational proportionality)。

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紐柏格(David Neuberger)是審理此案的終審法院(CFA)5名法官之一,加劇了關於外國法官在國家安全的打壓下,是否應該繼續擔任香港終審法院法官的爭論。

在這項判決的2個月前,2名香港終審法院的英國法官郝廉思(Lawrence Collins)及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辭職。岑耀信表示,香港正在變成一個極權國家,而香港的法治已經「嚴重受損」。

經過2019年幾個月的民主抗議後,北京在2020年實施了國家安全法,香港立法會則在今年3月通過了新的國家安全法,也就是所謂的第23條。

紐柏格在今年6月中告訴路透社,他將繼續留在香港終審法院,「盡我所能地支持香港法治」。

黎智英和3名前議員、67歲的李卓人、68歲的「長毛」梁國雄,和70歲的何秀蘭,被判入獄8至18個月。

86歲的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76歲的大律師吳靄儀,和72歲的資深民主政治家何俊仁,都被判處緩刑。

自2020年12月以來,黎智英已被單獨監禁3年多。黎智英現在正面臨另一起國家安全審判,並且在服5年9個月的刑期,他因為違反蘋果日報的租賃合約而被定罪。

根據香港保安局,有301人因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被捕。其中176人和5家公司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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