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3年前普悠瑪翻車釀18死 宜蘭地院18日宣判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1年10月15日22:24 • 發布於 2021年10月15日22:24
一0七年十月廿一日下午,台鐵六四三二次普悠瑪列車在宜蘭新馬車站出軌翻覆,造成列車十八死亡,宜蘭地院18日宣判。(宜蘭消防局提供)
一0七年十月廿一日下午,台鐵六四三二次普悠瑪列車在宜蘭新馬車站出軌翻覆,造成列車十八死亡,宜蘭地院18日宣判。(宜蘭消防局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等了三年,一0七年十月廿一日下午,台鐵六四三二次普悠瑪列車在宜蘭新馬車站出軌翻覆,造成列車十八死亡。宜蘭地方法院排定十八日上午十一時宣判。宜蘭地院表示,這是社會大眾矚目案件,宣判後十一時三十分會召開記者會公開說明全案審理過程。

普悠瑪列車在蘇澳新馬站出軌,造成十八人死亡、二百九十八人輕重傷,台東縣董姓家族一家有八人魂斷新馬站,震驚全台。宜蘭地檢署認定司機員尤振仲、試車小組成員及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涉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一0八年十月,宜蘭地院首次開庭,經過多次傳喚被告、告訴人、證人出庭。宜蘭地院排定十八日將進行宣判。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