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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租到違建補助遭追回 中市議員批市府失職擾民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11月22日10:12 • 發布於 2021年11月22日10:12
租到違建補助遭追回 中市議員批市府失職擾民
租到違建補助遭追回 中市議員批市府失職擾民

台中市有女學生年初依法申請政府租屋補助,11月時,卻收到市府追繳租金補助通知,因為租到違建房屋,議員林祈烽質詢時批評市府失職擾民。市府則表示,會加強審查教育訓練。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林祈烽、施志昌、鄭功進,業務質詢時表示,接獲1名媽媽陳情,女兒在龍井租屋唸書,因為家境符合租金補貼資格,年初向市府申請租屋補貼,也通過審查。不料11月卻收到市府撤銷補助,因為女學生租的是違章建築,與規定不符。議員說,女學生被要求返還新台幣2萬5600元的租金補助,若未按時返還,將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嚇得向媽媽求助。議員質疑,市府先前既然審核這名女學生補助資格沒問題,也按時撥發補助金,為何過了快1年才發現對方租的套房是違建。

林祈烽根據都發局資料指出,去年到今年11月中旬,遭市府追繳租金補貼的案件,有122件,原因多是家庭成員擁有住宅、虛偽申報不實和重複接受二種以上的住宅補貼,而在非合法建物部分,也有4件遭追繳,顯見市府當初審核不夠落實。台中市有10多所大專院校,多數學生和上班族在外租屋,租屋族要如何知道所租的房子是否為合法建物,難道租房還要打電話到市府詢問我的房子是不是違建?

施志昌、鄭功進建議,市府事前審查不詳實,害學生和弱勢民眾,誤入違建租屋陷阱,事後又要向民眾追繳,根本擾民。市府都發局長黃文彬表示,住宅處一年約2萬3000件申請租屋補助案,對發生審查疏漏狀況,日後將加強教育訓練。正確的房屋資料都在地政局,建議民眾可先向地政局申請第二類的建物謄本,辦理補助申請案,可避免租到違建無法申請租屋補助、或租金補助遭追繳的困擾。(寇世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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