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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保護「揭弊者」4年原地踏步 林志潔︰建議各部會逐步落實吹哨者保護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9月09日12:42 • 發布於 2022年09月07日05:45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7)日舉行記者會,立委與學者紛紛對政府反貪法案與落實揭弊者保護提出相關建言。左起為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立委王婉諭、邱顯智、陳椒華與揭弊者戴立紳。(記者楊丞彧攝)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7)日舉行記者會,立委與學者紛紛對政府反貪法案與落實揭弊者保護提出相關建言。左起為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立委王婉諭、邱顯智、陳椒華與揭弊者戴立紳。(記者楊丞彧攝)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立法院預計本月下旬展開新會期,為敦促政府重視第二次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際審查會議所做出的建議,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7)日舉行「法案難產、政府護短、弊案無人管ー立刻落實第二次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際審查會議建議」記者會,呼籲政府儘速將已研議多年的揭弊者保護法、不法餽贈罪、不法關說罪及相關反貪腐法案,送進立法院審議。學者建議,吹哨者保護法通過前,政府仍可循序漸進在各部會逐步落實吹哨者保護,雙頭並進展現反貪腐決心。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表示,日前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的國際審查會議過程中,審查委員雖肯定我國在民主治理及反貪腐上有很多的努力,但也有點出幾點必須改進之處,其中在第一次審查報告中已經指出應制定的「吹哨者保護法」,就被重複點出應儘速修正。

參與草案撰寫的林志潔分享,在專法制定過程中,存有揭弊範圍、公私部門整合、向誰揭弊、溯及既往等議題,導致法案難產。然而,縱使專法需時間研議,政府仍應同時推動其他計畫,逐步循序地納入吹哨者保護制度,例如責成各部會在各自的業務範圍內,落實揭弊者的保護,就像是金管會要求將揭弊者保護納入金融業內稽內控制度一般。

林志潔強調,揭弊者不僅能揭發犯罪,也避免社會遭逢極大風險。因此,政府唯有雙管齊下,讓制定專法與漸進改革並進,才能展現政府反貪腐的決心。

立委陳椒華表示,很遺憾地行政院長蘇貞昌老是拿「努力」說嘴,卻遲遲不肯付諸行動。4年前第一次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家報告」中,對於早已承諾要立法的「吹哨者保護法」,表示正在研議;結果在第2次國家報告,依舊研議中,與4年前如出一轍,沒有任何實質進展。對此,時代力量強烈質疑蘇揆反貪腐決心。

立委邱顯智指出,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際審查的審查意見中,特別提到台灣應該把立法充分保護公私部門的揭弊者列為優先事項,且4年前的審查報告,就已經指出這點。法務部廉政署也把立法進度列案管考,但遲遲到現在都還沒完成立法工作。法務部廉政署重擬「揭弊者保護法」草案,2020年2月就送至行政院審議,結果現在也還躺在行政院。邱顯智不禁批評,「政府決心到底在哪」?

立委王婉諭提到,時代力量提出了「貪污治罪條例」的修正草案,增設了有關「不法餽贈罪」及「不法關說罪」的相關規定,卻沒有獲得積極處理。王婉諭強調,無論是「揭弊者保護法」的立法,又或者是「不法餽贈罪」及「不法關說罪」等修法,不能再一年拖過一年,應儘速完成審議。

曾於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任職的揭弊者戴立紳自陳,若揭弊者都像自己一樣不受到保護,未來將不會有人敢站出來揭弊,呼籲蔡政府為揭弊者設想,儘速通過揭弊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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