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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結伴攀牆闖入中油廠區釣魚 8個人都被判罪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8月24日15:16 • 發布於 2022年08月24日13:48
蔡男等8人攀牆闖入中油廠區釣魚,全都被橋頭地院判罪。此為示意畫面,非新聞當事人。(記者鮑建信攝、資料照,本報合成。)
蔡男等8人攀牆闖入中油廠區釣魚,全都被橋頭地院判罪。此為示意畫面,非新聞當事人。(記者鮑建信攝、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蔡姓男子等8人結伴外出釣魚,為找好地點,竟然涉嫌攀牆闖入中油公司永安廠區,前往防波堤垂釣,被橋頭地院依無故侵入他人土地罪,均被判處罰金3000元,其中7人並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1年11月10日下午5點多,被告蔡姓、林姓、李姓、陳姓、徐姓、吳姓和2名黃姓男子等共8人,為尋覓釣魚地點,在高雄市永安區新興路中油公司永安廠,涉嫌擅自攀爬廠區南側圍繞鐵絲網,並自蛇網破口攀牆進入,再步行至防波堤,往燈塔方向進行垂釣。

當天晚上7點多,中油黃姓保全人員服勤崗哨時,發現蔡等人違法侵入,立即報警處理,員警抵達現場,將蔡等人全部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後,依無故侵入他人土地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起訴,並聲請院方簡易處刑。

承辦法官開庭調查,由於蔡等人均認罪,並蒐證錄影翻拍照片等證據,並審酌蔡等學歷、涉案情節,全部判處罰金3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其中除吳男因有前科未獲緩刑外,其餘7人均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

蔡男等8人攀牆闖入中油廠區釣魚,全都被橋頭地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蔡男等8人攀牆闖入中油廠區釣魚,全都被橋頭地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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